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附件:钢铁行业产品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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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规范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钢铁企业之间成
本信息的可比性,促进行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
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钢铁企业,其他钢铁企业参照本制
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钢铁企业,是指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一般
包括炼焦、烧结或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工序,或至少
包括炼铁、炼钢和轧钢之一的部分工序。
三、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
的成品钢材,以及其他可作为产品对外出售的半成品。
四、钢铁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
(一)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根据实际管理需要,以行政组织架构、生产线或工序
为基础设置成本中心。
(三)以成本中心为基础,归集成本费用。
(四)成本中心成本费用的分配和结转。
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可以采用基于工序的作业成本法核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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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钢铁企业根据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生产成本”等
会计科目,按照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
六、钢铁企业应当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产品成本核算的
组织和管理,根据本制度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应当以生产工序为基础,以相应工序
的产出产品为核算对象,通常包括炼焦工序产品、烧结球团工序
产品、炼铁工序产品、炼钢工序产品和轧钢工序产品等。
一、炼焦工序产品,主要包括全焦等。
二、烧结球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烧结矿和球团矿。
三、炼铁工序产品,主要包括炼钢生铁和铸造生铁。
四、炼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连铸钢坯和模铸钢锭。
五、轧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成品钢材。
六、辅助工序产品,主要包括自制耐火材料、自制冶金配件
和备品备件、燃料和动力,内部运输、检验、检修劳务等。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一、产品成本项目
钢铁企业产品成本项目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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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料及主要材料,是指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
的原料及主要材料,主要包括铁矿石、铁水、生铁块、废钢、铁
合金、钢坯、钢锭、作为冷轧等再加工原料的热轧材、锌、锡、
有机涂料等。
(二)辅助材料,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有助于产品
形成,但不能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主要包括耐火材料、熔剂、
酸碱类、油脂类等。
(三)燃料和动力,是指生产过程中耗费、成本归属对象明
确、一次性耗费受益的燃料和动力,主要包括外购和自制的煤炭、
焦炭、助燃剂等燃料,以及水、电、汽、风、压缩空气等动力。
(四)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各种形式的
报酬及各项附加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及各项津贴、福利费、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商业人身
险、其他劳动保险及劳务费等。
(五)制造费用,是指以成本中心为基础,为组织和管理生
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折旧费、运输费、修理费、
财产保险费、办公费等。
二、产品成本费用要素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费,是指为生产产品直接投入的各种
原料及主要材料的成本。
(二)辅助材料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投入的辅助材料的成本。
(三)燃料和动力费,是指为生产产品耗用燃料和动力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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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费用。
(四)人工费,是指为生产产品向职工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及各项附加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及各项津贴、福利费、工
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商业人身险、
其他劳动保险及劳务费等。
(五)折旧费,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装置、厂房、
附属机器设备等计提的折旧。
(六)运输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提供运输服务发生的费用。
(七)修理费,是指为维持产品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设施
设备原有的生产能力,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所发生的费用。
主要包括材料费、修理工时费、备品备件费等。
(八)财产保险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承担的向社
会保险机构或其他机构投保的各项财产所支付的保险费用等。
(九)办公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发生的文具费、
邮电费、通讯费、印刷费等办公性费用。
(十)差旅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发生的职工因公
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等。
(十一)会议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召开或参加会
议发生的费用。
(十二)外委业务费,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委托外部单
位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
(十三)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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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的摊销。
(十四)租赁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租入的各种有
形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出租方的租赁费用。
(十五)机物料消耗,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未作为
原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管理使用的一般性材料支出。
(十六)劳动保护费,是指为生产产品为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防护等发生的费用。
(十七)排污费,是指为生产产品负担的排污机构处理废气、
废水、废渣等所发生的费用。
(十八)信息系统维护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在计
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所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用。
不能列入以上各项成本费用要素的项目,列入其他费用。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钢铁企业一般按照成本中心、成本项目,对产品成本进行归
集、分配和结转。
一、成本中心的设置
钢铁企业通常按照生产工序设置成本中心,也可以按照车间
(部门)等生产管理单元设置成本中心。
二、产品成本归集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成本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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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产品使用的原料及主要材料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采
用加权平均等方法结转原料及主要材料成本。
生产过程产生的高炉返矿、返焦粉、高炉水渣、转炉钢渣、
锭坯切头切尾、轧制氧化铁屑、剪切边角料、报废锭坯材等回收
材料,应当按照其价值冲减相应成本核算对象的原材料成本,回
收材料的价值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如回收材料无法明确
归属至产品的,可按照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产量或根据有关技术
经济资料分析确定的适当比例对回收材料的价值进行分配后,冲
减相应成本核算对象的原材料成本。
(二)辅助材料成本的归集
生产产品使用的辅助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核算,按照工序实际
消耗量计算辅助材料成本。
(三)燃料和动力成本的归集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认消耗量,按照外购或自产燃
料和动力的实际成本核算。辅助生产部门提供的自产燃料和动
力,在辅助部门之间按照交互分配等方法分配后,按照各燃料和
动力产品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四)直接人工成本的归集
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人工成本,直接计入基本(辅助)
工序生产成本。
(五)制造费用的归集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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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成本分配和结转
(一)制造费用分配和结转
成本中心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照费用要素归集后,月末全部分
配转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钢铁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一般采用生产工人工时、机器工时、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
产品产量等为基础对制造费用进行分配。制造费用分配方法一经
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和结转
辅助生产成本费用归集后,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将提供的劳
务和产品分配到各受益对象。各辅助部门之间相互提供辅助产品
或劳务的,按照交互分配等方法进行分配。
(三)产成品成本分配和结转
根据钢铁企业生产工序连续生产、顺序加工的特点,产品成
本计算一般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
基本生产工序的产品成本,按照向下游工序的实际运送量和
实际成本,分步结转为下游工序在产品、半成品和产品的原料及
主要材料。辅助工序的产品和劳务,按照输入使用单位的实际数
量和实际成本,结转为使用单位的燃料及动力等成本。基本工序
生产成本费用归集后,根据统计计量部门提供的盘点资料,确认
产成品和半成品的产量,计算商品产品总成本和各品种单位成
本。
钢铁企业按照标准成本、计划成本、模拟市场价等非实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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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结转产成品成本的,应当在每月末汇总实际成本与非实际成本
的差异,按受益原则分配至各工序的相应成本项目。
焦化工序以联产品为对象核算成本,一般采用“系数法”在
全焦、净煤气和粗焦油等产品中进行成本分配。“系数法”计算
方法如下:
1.某产品成本积数=某产品成本系数×产品产量;
2.某产品总成本=某产品成本积数÷全部产品成本积数和
×全部商品产品总成本;
3.某产品单位成本=某产品总成本÷某产品产量。
联产品系数的确定,一般以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
产品收率和市场价值为基础,采用经济比值法、产品总成本法、
产品比重法等确定。联产品系数的确定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
改变。
期末,将产成品成本按照产品品种进行结转。
四、作业成本法下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及结转
采用作业成本法的钢铁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成本核
算。
(一)工序系统及作业划分
钢铁企业工序系统及作业通常可以划分为:
1.铁前系统
铁前系统,是指包括炼铁及其上游各主要工序的生产系统,
主要包括炼焦、烧结或球团、炼铁。烧结球团工序划分为混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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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或球团两个作业。
2.钢后系统
钢后系统,是指包括炼钢及其下游各工序的生产系统,主要
包括炼钢、浇铸、热轧、冷轧、涂层、镀层、焊管工序等。
炼钢工序划分为粗炼、精炼等作业(如需要,也可将铁水预
处理设为作业);浇铸工序按照工艺划分为连铸或模铸作业;热
轧工序划分为加热、热轧、精整包装等作业;冷轧工序划分为酸
洗、冷轧、热处理、涂镀、精整包装等作业。
3.辅助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是指为生产主流程提供辅助产品和劳务的生
产单位,主要包括电力、燃气、水、运输、修理等。根据管理需
要,辅助生产系统可依据服务内容和性质设置相应的作业。
(二)作业成本归集、分配及结转步骤
1.根据生产过程划分工序系统和作业。
2.分析各作业设施、组织机构及业务类型与作业过程的关
系,确定各作业过程对应的作业单元。
3.将各作业单元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包括上游工序结转到
本工序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归集到对应的作业过程,形成作业
成本。
4.将作业成本直接归集或按照受益原则分配到对应的成本
中心。
5.将各作业过程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各产品间按照受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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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当量系数法等进行分配。
6.按照各产品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分配的作业成本,
计算各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并据此结转产成品成本。
(三)辅助作业成本的分配和结转
钢铁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辅助作业成本进行分配后计入
相应的成本中心和作业过程:
1.水、电部门发生的费用,形成水、电等辅助产品成本,
按照各受益对象接受的用电(水)量分别计入相应类型的成本中
心和作业过程。
2.运输部门、车管部门发生的费用,形成相应运输成本,
按照各受益对象接受的运输工作量(台班、车次等)分别计入相
应类型的成本中心和作业过程。
3.维修部门、准备部门发生的费用,形成相应服务成本,
按照各受益对象接受的服务量分别计入相应类型的成本中心和
作业过程。
五、特殊项目成本的确认
(一)副产品成本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
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一般采用可变现净值、
固定价格等方法确定成本,从主产品成本中扣除。基本生产过程
中产出的除焦炉煤气以外的其他煤气和其他燃料和动力等,以及
烧结、球团运至高炉后筛下的粉末等,按照副产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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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工损失
停工损失,是指钢铁产品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种费
用支出。
季节性停工、修理期间的正常停工费用在钢铁产品成本核算
范围内,应当计入钢铁产品成本;非正常停工费用应当计入企业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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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钢铁行业产品生产流程
钢铁产品生产过程一般分为长流程和短流程。长流程即高炉
转炉流程,是以铁矿石为主要原料,通过人工造块、高炉炼铁、
转炉炼钢以及轧钢等工序生产钢材的过程。短流程即电炉流程,
是以废钢、生铁、直接还原铁等为原料,通过电炉炼钢、轧钢等
工序生产钢材的过程。各工序的中间产品,一般用作下道工序的
原料。但有的中间产品,如生铁、钢坯、热轧材等,也可作为成
品出售。
一、原料取得和配料
钢铁企业购入铁矿石、焦煤、焦炭、铁合金、废钢等原料,
一般经过装卸作业,存入原料库(场)。投入生产之前,有些原
料需加工整理,例如对成分不同的铁矿石进行混匀作业,有的废
钢需要分拣、切碎作业等。
二、人工造块
粉状铁矿石不能直接入炉炼铁,须通过烧结或球团等工艺使
之成块,以提高其在高炉中的透气性。
(一)烧结工艺,是指在矿粉中掺入煤粉、焦粉及石灰等,
混匀后在烧结机上点火燃烧,使矿粉熔结成块,经破碎、筛分,
制成烧结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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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球团工艺,是指将矿粉掺入粘结剂造球,送入回转窑
或竖窑焙烧,生产出球团矿。
三、炼焦
焦炭是高炉炼铁的主要燃料和还原剂。长流程钢铁企业有的
通过炼焦自产焦炭炼铁,有的通过外购焦炭炼铁。
炼焦,是将主焦煤与其他配煤混合装入焦炉,在隔绝空气条
件下高温干馏,通过热分解、结焦,产出焦炭、焦炉煤气和粗焦
油等。焦炉煤气可用作钢铁生产工艺所需能源及发电。焦炉煤气
和粗焦油可进一步深加工为其他化工产品。
四、炼铁
炼铁,是在高温状态下煤炭中的一氧化碳从铁矿石中夺取
氧,将铁矿石还原为生铁的过程。炼铁主要有高炉法和非高炉法
(包括直接还原、熔融还原)两类。
五、炼钢和浇铸
炼钢和浇铸通常设在同一生产区域,其中炼钢是将铁水、废
钢等含铁原料和合金元素转化为合格钢水,浇铸则将钢水凝结为
固体。炼钢主要有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两种工艺;浇铸方式主要
为连铸,少量为模铸。
(一)转炉炼钢,是指将铁水、废钢等含铁原料及石灰石等
辅助材料装入转炉,通过吹氧等作业去除铁水中多余的碳和其他
杂质,加入不同铁合金,生产出不同化学成分的合格钢水的生产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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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炉炼钢,是指以电力产生热能熔化废钢等含铁原料,
用吹氧去除杂质,加入铁合金,生产出合格钢水的生产过程。有
铁水供给条件的电炉炼钢厂,通常加入一定比例的铁水,以降低
电力消耗。
(三)钢水精炼,是指对钢水纯净度和化学成分要求较高的
钢种,通常需要采用精炼设备,对钢水进行脱气、去除有害杂质
和调节化学成分及温度的生产过程。
(四)连铸,是指将合格钢水连续注入连铸机结晶器,使钢
水逐渐凝结固化,输出连铸钢坯的生产过程。依截面不同,连铸
坯分为板坯、方坯、矩形坯、圆坯等类型,分别用于轧制不同品
种的钢材。
(五)模铸,是指将钢水浇入事先制备的铸模,使之凝固成
为钢锭的非连续浇铸的生产过程。模铸钢锭一般需经开坯作业,
才能用于轧制钢材。
六、热轧
热轧,一般是指将钢坯经加热炉加热到适当温度,利用轧机
上轧辊的压延作用,将钢坯轧制成各种形状钢材的过程。
七、冷轧及延伸加工
冷轧及延伸加工,是指将热轧钢材在常温状态下进一步加
工,以达到用户所需的状态和性能的过程,包括冷轧、压制花纹、
涂镀层、剪切、焊管、冷弯、拉拔、抛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