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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财政局 章 琤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实践中的一次重大创新,是财政支出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重要体现。它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强调政府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具体来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就是要做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目标。财政部门应将绩效目标审核情况作为资金是否列入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绩效监控情况作为资金拨付进度及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进而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十八大提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我国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的绩效管理要求,要求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贯穿预算活动整个过程。近年来,西湖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启动探索和尝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西湖区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工作制度尚待完善,与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现实背景下,加强资源配置的绩效管理,改变“重投入轻效果,重分配轻管理”的局面,向管理要效益,更具有现实意义。因此,深入探究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应成为我区财政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西湖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践 


  2014年开始,西湖区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继延伸至各个部分,按照工作推进时间顺序,几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绩效评价工作日臻成熟


  西湖区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起端于2007年开始的绩效评价工作,即从它的第三环节,也就是事后监督环节起步。当年西湖区财政局设立绩效评价科,2009年相继出台《西湖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西湖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经过多年的努力,绩效评价工作初见成效。先后参与了省市联动的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项目 、农民素质培训项目以及农业产业类等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每年自主选择1~2个重点评价项目,主要有:社区卫生服务专项、残疾人保障经费专项、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专项、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专项、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等。结合城乡一体化养老和农民素质培训等项目,对近年来绩效评价工作的发展情况回顾如下:


  1.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是考核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衡量工具,因此,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由于项目的区域性和特殊性,则设置好个性指标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十分注重个性指标的细化量化,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在城乡一体化养老项目中,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部分主要侧重考察建设标准、服务功能、功能发挥及入住率、工作管理制度和台账等方面的指标。对于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发放,重点考虑服务点和服务内容确定的程序是否合规、享受人群的确定是否合规、服务质量如何、结算程序是否完善以及服务过程是否记录与反馈等内容,从而充分体现项目的特殊性。


  2.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运用信息化手段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为此,在西湖区尚未全面建立财政补助人口数据库的情况下,主动调取公安人口信息与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信息进行比对,核实补助对象的资格、发放标准以及动态化管理情况,及时纠正财政支出中的违法、违规支付。例如,在城乡一体化养老项目评价中,抽取两个街道的高龄津贴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有21位老人发放情况不符合规定,要求街道限期收回,并加强高龄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3.侧重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尤其是对民生项目的评价,充分考虑受益群体的现实感受,保证项目实施效果的真实体现,我们高度重视对群众及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倾听他们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与建议。例如,在城乡一体化养老项目评价中,取得有效调查问卷285份,其中基层老龄干部55份,受益老人230份。对于满意度低的项目,要求项目单位查找原因,并考虑取消项目或减少资金投入。


  4.建立“政策问题”建议机制。绩效评价功能之一是考察项目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可行性,通过检查、座谈、数据分析、调查问卷等调研手段,揭示政策缺陷,进而改进预算管理,完善政策制度。为此,我们要求每评价一个项目,都应就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建议。例如,在农民素质培训项目中,关于政策目标的合理性,西湖区的评价报告指出,农民素质培训政策目标设定缺乏以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为导向。从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来看,西湖区农民主要有富余劳动力和失土农民,但这两类人群中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已外出打工,其余部分人依赖土地增值收入不愿务工,村中剩余的均为中老年劳动力,实际需培训人数远少于下达的指标数,以至项目主办单位一定程度上存在“任务观点”,各培训点也有迎合上面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存在“报数据,领补贴”的现象。报告建议结合当地农民的自身条件、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以及目前的就业状况对政策目标进行论证。


  5.积极推动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绩效评价工作是否有效的标志就是其结果能否得到充分应用。为此,我们重视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要求评价项目所在单位规范资金的使用与核算,健全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并对一些大型民生项目,如城乡一体化养老项目,将评价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在11个镇街进行通报,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开始试点


  2014年西湖区启动了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的试点工作,标志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又迈出了一大步,预算绩效管理环节向事前、事中延伸。根据稳步推进、做精做细、积累经验的原则,选择绩效目标管理试点的主要是民生类项目,包含西湖龙井茶产业发展、垃圾分类、就业再就业、食品药品监督、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14个民生项目。


  具体做法是:在2014年部门预算下达以后,各相关部门上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申报表,区财政进行审核与批复。绩效目标申报表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对于绩效目标的表述,除对总体目标描述外,还包含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时间进度,预期实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服务对象或受益者满意度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不仅要求项目产出结果细化量化,各部分预算资金测算准确、依据明确,还强调产出结果与投入资金的匹配,拿多少钱就要干多少事。对于申请的预算资金也要求写明有关测算依据,无依据不予安排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为细化预算、科学预算、刚性预算提供了有利条件,是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重要实现途径。


  2014年年中开始,我们对照年初下达的预算绩效目标,就部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从结果来看,部门能够按照时间进度提供预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三)着手研究科技三项经费三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2014年开始,着手对科技三项费用实行为期三年(2014~2016年)的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首先,绩效目标管理部分由科技部门负责设定各项目的预计实现收入、增加税收、解决就业、新增知识产权、企业存活率等绩效目标值,财政部门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和批复。运行跟踪监控是在年度终了时,由科技部门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财政部门组织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三年计划完成后,由财政部门组织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相应调整专项资金规模,对绩效显著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对绩效不明显项目调整资金安排。


  二、西湖区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与预算编制同步实行尚未实现


  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与预算编制同步实行,既有利于科学和合理编制预算,又有利于绩效目标的设定,能真正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在要求。目前我们开展的绩效目标管理试点的做法是部门预算批复在前,绩效目标设定在后,即2014年各单位上报项目绩效目标是在人大审查批准部门预算、财政批复部门预算之后,绩效目标的设定没有与预算编制同步实行,没有达到与预算编制的有机融合。这既容易造成项目预算编制缺乏科学依据和绩效目标设定“走过场”,也不符合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尚不科学


  部门预算的编制与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批是预算编制工作中两项具有内在联系的工作。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之前,在传统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本来就要求对申报的项目预算必须同时作编制说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之后所要求的项目绩效目标就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将项目预算编制说明升级为项目绩效目标,并赋予更加科学的定义,使项目预算更具有刚性。目前我们开展的绩效目标管理试点的做法是绩效管理部门不仅负责预算执行的监控、项目绩效的评价和结果反馈工作,还包括绩效目标的审批,这不仅不符合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要求,还不利于预算编制部门高效编制项目预算和不利于项目绩效目标本身的有效审定,甚至,同样容易造成绩效目标设定“走过场”和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的“走过场”。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首先,绩效评价报告最后形成往往在每年年末,而此时部门项目预算编制已经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意见建议对来年的预算编制影响甚微。其次,评价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反馈单位,并报区领导及各相关单位,但是对于问题的整改缺乏后续的监督和回访,评价结果应用的刚性尚显不足。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尚待构建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则保障,然而,目前尚无一个全方位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工作制度,使用的仍然是绩效评价工作制度,显然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为此,应在现行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全方位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的工作制度。


  三、推进西湖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宣传改革,树立理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主要表现和实现途径,同时也是预算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提升为民办实事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新《预算法》提出的必须要求。因此,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必经之路。但是,现阶段西湖区各级领导、财会人员及财政业务科室,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概念还不够了解、不够熟悉,认识更待提高。为此,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树立政府绩效管理理念,做到上下步调一致、部门密切配合,使其与预算单位自身管理的要求结合起来,真正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


  (二)审时度势,推进改革。在编报预算的同时编报绩效目标,必然增加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压力。但是随着八项规定等制度的执行,部门工作经费大幅削减,项目更加纯粹明确,编报绩效目标的工作量相应减轻,是适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时机。财政部门应广泛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设定改革目标和时间进度表,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议首先将以后年度新增项目在立项时全部进行绩效目标设定和管理,必要时邀请人大、政协、基层工作者及社会力量参与讨论,分析项目可行性。其次,在2~3年内逐步推开已有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并在更长时间内探索单位整体绩效评价。


  (三)健全制度,规范流程。随着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推进,要不断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结果反馈应用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全过程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全方位体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有机嵌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从制度上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理顺分工,注重协调。在外部,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主体,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主体,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和建立协调机制。绩效目标的审批应与预算编制同步进行,由财政资金分配部门负责,这将有利于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化程度的提高。绩效评价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并负责对预算执行的跟踪监控、预算完成的评价及评价结果的反馈。


  (五)强化反馈与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率。注重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关键性的一步,换而言之,这一步不到位,无异于前功尽弃,为此,应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制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相结合制度、预算绩效报告与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及预算绩效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做到结果有反馈、结果有应用,结果有约束、结果有激励,从而真正实现有限的社会资源的效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