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评审材料,并按下列顺序分别整理:
(一)资格审查材料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
4.任现职的《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及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6.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7.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明(原件,至少3个模块)。
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原件)。
9. 2013-2015任一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国家线)或2015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省级线)(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10.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5年,2010-2014年每年一份)。
1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二)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A4纸打印,不装订)。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个人述职报告(5份,不得超过或缺少)。
4.任现职以来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必须逐个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证明人及单位领导二人以上签字,同时注明:“XX制度(办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参与等),特此证明”意见,不注明意见者,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5.任现职以来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奖励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6.任现职近5年来(2011-2015年)已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7.其他有关材料。
8.任现职以来因犯错误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材料。
所有材料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所有复印件必须签字盖章签署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材料必须用专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上必须清楚填写有关内容,如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做到美观朴素、清楚明白。
为节约资源,降低材料运送难度,参评人员材料简单装帧即可,原则上不超过3袋。严禁参评人员用文件盒、塑料袋封装材料及过度精美装帧、修饰,如有违反,我办将拒绝接收,责任由参评人员及报送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