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考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学习借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经验,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水平,张家界市乡镇财政管理局组织全市两区两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和全市(2015—2016年)省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直接联系的三个财政所所长一行9人,于2015年4月份赴岳阳、邵阳等两市四县四个乡镇,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考察学习。考察期间,通过听情况介绍,交流讨论,实地观摩,查看资料等多种方式,我们获益颇多,深受启发。
一、具体做法
(一)执行预算标准化,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岳阳市及其区县所辖乡镇,全部推行了乡镇财政标准化预算,强化乡镇预算管理,公开透明乡镇预算。即按照“定员、定额、定标准,重大事项有保障”的基本原则和“两上两下”程序,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在预算管理上,突出人大监督,按照批准的预算方案,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拨款”的管理办法。
(二)利用“三个平台”,全面实施监管。考察所到之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都充分利用了“乡财县管乡用,村账乡代理,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三个资金管理平台的作用,将国家给予乡(镇)、村、农户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这三个平台监管落实,做到了乡(镇)级收支全在网,村级收支全在账,惠农补贴发放全在卡。武岗市(县级)在此管理的基础上,还实行了乡(镇)村资金,归口由市乡财局“一个漏斗”下拨的管理办法,真正实现了财政资金监管全覆盖、零失控的目标。
(三)突出三个环节,实施重点监管。将乡镇村财政资金分为三类实施监管。即乡村基本支出类、惠农补贴类、项目建设资金类。围绕资金监管这个中心,突出抓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即政策、资金信息互通环节(信息通达工作),政策、资金情况公开公示环节(公开公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环节(抽查巡查工作)。邵阳市平江县三市镇,36个村级组织,50800人,2014年资金收支规模为4600万元;岳阳市华容县南山乡,27个村,29000人,2014年资金收支规模2600万元,均采取了将资金分为三类,分别从三个环节着手,落实监管措施,使政策、资金信息通达率达到了100%,公开公示率达100%,抽查巡查的面达30%以上。全面落实了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规定的要求,达到了乡村两级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取得的成绩
(一)达到了两个确保目标。一是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二是确保了财政干部安全。如平江县,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名财政干部因经济问题而违法犯罪。
(二)获得了两个满意效果。所考察学习的乡镇,当地财政所均被授予为民服务“满意单位”:乡村两级干部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表示满意,人民群众对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三)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岳阳市华容县、平江县,武岗市(邵阳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得到了省财政厅首肯,并向全省推介其先进经验。
三、主要经验
“领导重视、配齐人员、经费保障、制度跟进、严格考评”,这是岳阳、邵阳两市乡镇财政管理部门总结的主要经验。
(一)领导重视。考察学习的两市,从市到县(区)、乡镇,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除专题召开会议、专门下达文件、专门督促检查外,重要事项领导都会亲自出面协调,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排除干扰和困难。平江县乡财局长在介绍经验时说:“只要领导决心下,岩板上面能种菜”!
(二)配齐人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线长、面广、资金名目多、管理要求严、队伍老化、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他们采取每年招录部分公务员进乡财队伍,补充骨干力量,另外,县政府还批准每个财政所可招考一名事业编制财政干部,使财政所工作人员达到5—7名。如华容县南山乡,27个村(居),29000人,配有6名财政干部;新宁县飞仙桥乡,19个村,26000人,配有9名财政干部;武岗市(县)仅市乡财局就配有20名财政干部。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经费保障。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前提。监管工作中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需要稳定的经费来保障。平江县财政局按照新《预算法》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执行乡镇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化,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经费有了基本保障。他们除了人头经费全额预算外,公用经费按照公务员单位人平11000元/年,事业单位人平9000元/年的标准,基本解决了工作经费靠讨的怪象。
(四)制度跟进。依照法规,联系工作实际建立的财政管理制度,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利器。两市及其区县均制定有《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改完善了《信息通达制度》、《公开公示制度》、《抽查巡查制度》;乡镇结合实际工作,也相应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了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平江县乡财部门充分发挥《平江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制度》的作用,使县直各部门、财政局内部各股室安排到乡(镇)村的资金指标信息通达率达100%;华容县南山乡财政所严格执行南山乡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制度》、《抽查巡查制度》,使该乡财政资金、政策应公开公示的内容,做到全面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的面达到30%以上。
(五)严格考评。绩效考评是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考察的两市及相关区县,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了区县财政机关内部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的绩效考评,明确各自的职责,实行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末位诫勉。形成上下互动,多方配合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局面。
四、工作建议
为做好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加强基层廉政建设,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和使用,特建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和处理工作中的矛盾、问题。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人力、财力、物力、制度等是构成监管能力的几大要素,其中人力、财力是基础。乡镇财政所人员少,经费无保障,是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据了解,我市部分乡镇财政所只有1至2人,就连《会计法》规定的重要岗位(会计、出纳、稽核人员)要实行分设和执行内部牵制制度的规定要求都未达到,设置专职资金监管员和全面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就更不用说了。同时,乡镇财政所公用经费也无保障来源,常常是“讨到了”才能用。人员少、经费缺的现状严重制约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建议上级领导借鉴外地经验,优先给每个财政所配备至少5名工作人员,每所设置一名专职资金监管员。人员编制不足,可采取增加事业编职招考相关人员来解决;公用经费短缺,通过落实乡镇基本支出预算保障制度和专项工作经费追加来保证。通过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以达到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水平的目的。
(三)完善监管制度。结合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制度》、《公开公示制度》、《抽查巡查制度》,同时还要制定与之相匹配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评办法,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的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财政机关内部的绩效考评,使制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最大作用,形成上下互动,多方配合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四)严格检查考核。各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制定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各项制度和相关的绩效考评指标,严格检查和考核,并正确运用考评结果,从资金分配、干部使用上激励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和有关人员。
0[稿源:慈利县苗市镇财政所]
[作者:吴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