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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财政管理实践与思考

桐庐县财政局农业科课题组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形势下,建立新型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是政府转变职能,确保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的必然选择,又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客观要求。


  2014年,桐庐县被列为全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试点县,为期二年,省补财政资金2200万元。在近二年的试点实践中,财政与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边实践,边改进,在探索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财政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必须着手加以解决。


  一、建立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1.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


  现阶段, 政府支持农业的政策导向, 将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组织内在的发展动力和活力,采取政策调节方式,促进农业企业组织繁荣的壮大。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引导农业延伸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真正提高农业赢利能力。


  2.是推广科学技术的客观要求


  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单干户,有时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较为贵重的农机具面前,显得无能为力。在价格方面,东风井关插秧机、东风井关联合收割机与普通型相比,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但价格昂贵,农民买不起,买后仅本家庭使用,其利用率也不高。因此,农业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开发、市场开发以及整个农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需要建立健全以技术服务为主体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


  3.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


  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农业生产对社会化服务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高,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增长,需要由产中服务发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对服务范围与质量也有更新的要求。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用先进的生产手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提供统一高质量的服务,使产销各个环节逐渐实现社会化,还可以按照市场需要,引导一家一户的生产向专业化、区域化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形成农业产业集群,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4.是改革农业体制的现实需要


  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散经营的模式使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升,解放了农村劳动生产力,保障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收益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缺陷,小生产与大市场脱节的问题尤为突出,集体统一服务的功能基本失去。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一家一户各行其事,如粮食生产中的插秧、收割等,劳心劳力,成本高而效率低。对这些单个办不好或办起来成本高的事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顺利解决。因此,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既能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度,又能真正实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实现农户和经营主体“双赢”。


  二、桐庐县争取试点县的现实背景和有利因素


  从宏观背景和当前形势来看,如何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改革,做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当前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当前形势和财政政策相吻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关系。今后,财政资金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重点用于弥补市场失灵。同时,专项资金从直接、定向扶持方式转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明确的激励导向,培育市场服务主体,释放市场活力,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财政使用绩效。


  根据上级改革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桐庐县在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方面,有许多有利因素。


  1.有扎实的农业管理基础


  桐庐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县域面积1825平方公里,呈“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貌结构,现有耕地31.23万亩,标准农田14.13万亩。2008年以来,桐庐县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质量提升、三新技术推广等为重点,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粮食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显著进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目前,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81个、总面积4.98万亩,其中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5个、面积0.78万亩,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15个、面积1.59万亩,县级粮食生产功能区40个、面积2.31万亩。2015年预计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23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9万吨。


  2.有良好的社会服务能力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其运行情况良好,全县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0家,粮油专业合作社54家,烘干育秧中心14个,年服务能力5万亩。通过试点工作,借助财政扶持政策,若干年后,一批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主体,将脱颖而出,促进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力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3.有坚定的改革创新决心


  浙江省财政厅相关文件下达后,县财政局联合县农业局,认真分析本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状,积极向相关领导汇报,提出参与试点工作的设想,拟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积极向省财政厅申报。桐庐县凭借扎实的管理基础,优良的工作态度,经过省级审核,最终成为杭州地区唯一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县。


  三、桐庐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的特征


  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试点县要积极创新模式,充分尊重各地的首创精神,在符合中央、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市场化运作,允许试点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新模式。据此,从加强财政管理角度出发,试点中突出以下几方面:


  1.引入竞争机制


  服务主体竞争,设备采购竞争。2014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桐庐县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出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选择在粮食产业开展试点工作。财政部门全程参与,构建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选择,最终确定7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服务主体。在农机设备采购环节,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参照政府采购的办法,在网上发布农机采购公告,公开招标采购第一批农机设备,经多家农机经销商报价投标,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首批联合采购了42台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农机设备,采购额546.9万元。经销商无偿送货到各农机合作社指定地点,有效节省了采购费和运输费用。目前,农机设备已到货,并投入农业生产。


  2.创新补助方式


  注重补助重点环节,扶持培育规模、优质的服务主体,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是选择“一半入股一半补助”方式进行。在补助方式上,采取直接补贴和设备入股两种方式结合的办法。在生产服务环节的直接补贴方面,通过多次开会讨论,充分征求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了解市场状况和服务价格,初步确定2015年农业生产每个作业环节的补贴价格,同时为规范市场,确保种粮农民受益落到实处,我们还确定了每项服务的最高限价。目的是通过激励农机合作社扩大服务面积,培养农机服务队伍。二是两年试点五年实施。考虑到农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培育也需要一个过程,加上农机合作社普遍经营利润不高、实力不强,我们决定采取两年资金分期投入的办法,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培养出一批有适度规模、农机设备先进、服务队伍精干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促进可持续发展。


  3.财政全程牵头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争取试点的设想,到方案制定,以及具体工作的落实,全过程由财政部门统筹,注重系统规划。部门侧重项目管理,财政部门侧重资金、财务管理,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团结合作,有序管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4.统一财务核算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绩效,财政会同主管部门,一方面,对七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财务知识辅导,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经专业合作社认可,统一聘请财务人员,实行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开支标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经常性支出挤占专项情况的发生。同时,大额支付现金、不合法原始凭证入账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面临的现实问题


  1.实施主体实力薄弱


  农机专业合作社本身是松散型的农民合作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不是一个完整的市场经营主体,向现代企业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另外,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足,无力购买大量的农机设备,规模扩张速度较慢。


  2.政府保障机制缺失


  一是土地集中程度不够。目前土地田块面积小、分散情况比较多,流转存在一定难度,机械化生产条件差,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困难。二是粮食生产保障力度不够。种粮劳动力不稳固,主要原因是农业粮食生产风险大、利润低,农业经营者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耕地面积流转程度不高,粮食安全缺少政府全权主导,有时农业经营者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不能有效运用等等。


  3.延续扶持机制欠缺


  现阶段,财政扶持基本上停留在一事一议基础上,直接、定向扶持方式较多,即“输血式”模式,而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相对较少。对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缺少明确的激励导向,不利于培育市场服务主体、刺激和释放市场活力、提升财政使用绩效。


  4.市场监管力度不强


  管理体制上,缺乏统筹管理和部门协作,一方面存在重叠管理,另一方面又存在管理缺位;运行机制上,普遍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加之,目前缺乏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无法考量等等。


  五、深化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财政管理思考


  1.形成持续推广流程


  试点工作没有现成的、统一的模式,只有依据当前国家的财政支农导向,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发挥主观能动力性,注重改革创新,结合正确运用现行政策措施,才能确保试点圆满成功。试点过程中,要注重总结、积累,确保试点经验在浙江省范围内可推广、可复制。


  2.建立长效扶持机制


  完善财政资金补助机制,探索动态补助制度,对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群众反映好的服务主体,可适当增加补贴额度,结合本县财力和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中长期目标,公平、合理安排财政扶持资金。


  3.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服务主体的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的监管,通过运营管理、资金使用、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考核,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


  4.注重主体能力提升


  一方面,加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宣传财经纪律和政策,促进更好地知晓政策,帮助主体正确运用现行政策,合理申报项目,更好地享受支农政策。同时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另一方面,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辅导,用科学的方式方法解决疑难问题,掌握操作技能,提升自身发展素质。


  5.实施资金绩效评价


  对农业生产全程化社会服务试点资金,从申报、管理、使用,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取消、调整、存续的重要依据,为在全省范围内财政扶持资金的设置和安排导向提供依据,为领导宏观决策当好参谋。


  6.完善政府协调机制


  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特别是在土地集中、粮食生产保障等方面,要完善配套措施,做好引导和规范管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可以政府办牵头,通过定期联席会制度、联合办公等方式,妥善加以解决,确保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广泛、持续推广,真正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课题组组长:王向军


  成   员:杨晓屏(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