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高校无形资产保值、增值的实践与探索
一、案例
以“新疆医科大学”名称的使用权被侵权为例,从事件的发生、过程及结果来分析高校的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在今后工作中应采取的措施。2015 年1月,新疆医科大学工作人员发现乌鲁木齐现代皮肤病专科医院在其门头用维汉双语标明“新疆医科大学协作医院”,并在新疆电视台广告中、公交车拉杆广告牌中用汉语标明“新疆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系新疆医学院和新疆中医学院于1998 年合并成立)协作医院”。经校资产管理部门多方面了解调研,乌鲁木齐现代皮肤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仅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签订《远程医学合作协议》。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新疆医科大学分别是独立法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不能代表新疆医科大学。乌鲁木齐现代皮肤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未经新疆医科大学同意擅自将“新疆医科大学”校名用于商业广告、门牌告示中误导患者,对新疆医科大学的正常教学与医疗活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新疆医科大学依法分别向乌鲁木齐市工商管理局及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举报乌鲁木齐现代皮肤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要求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人,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截止2015 年5 月中旬,乌鲁木齐市工商管理局及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已约谈乌鲁木齐现代皮肤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法人,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依法进行处罚。我校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行政处罚结果为依据,依法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乌鲁木齐现代皮肤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对新疆医科大学名称使用权的侵权进行赔偿。
二、反思
通过此案件,说明新疆医科大学名称使用权被盗用,无非有三。一是新疆医科大学在疆内医疗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与口碑,使用新疆医科大学的名称无疑会为其带来超额的收益;二是新疆医科大学对其专用名称没有进行商标注册,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带来可乘之机。三是新疆医科大学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还亟待加强,特别是对“新疆医科大学”名称使用存在多头管理。三、对策高校的无形资产不具有独立实体,但与高校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能给高校带来高额收益,且高校是人才聚集、知识信息密集,以及设备先进,学科门类齐全,科技优势明显,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必须提上日程。新疆医科大学有着丰富的科研成果资源,那么如何让这些科研成果转化为新疆医科大学的经济增长点。我认为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领域目前,新疆医科大学有巴州卫校、伊犁卫校、喀什卫校、昌吉卫校及和田维吾尔医专五个联合办学点;新疆医科大学对国外进行招生,从沙特、阿联酋、巴基斯坦等国招生630 多人,以上数据说明,学校还可以在国内外发展更多的联合办学点。既扩大了新疆医科大学的声誉,更为新疆医科大学带来收益。2、科研领域鼓励本校科研及教学人员进行科研与学术成果的转化,这里所说的鼓励是指学校应从政策、经济奖励(学校配套科研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后的奖励)、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高校可以通过自己研发的科研成果或直接购入的将来可能升值的无形资产进行出售或转让,从而获得收益。3、有偿使用“新疆医科大学”的冠名权以“新疆医科大学”在疆享有的声誉,可以同生产药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厂商开展多方面合作,发挥新疆医科大学科研学术力量,通过我们的检测和监制相关产品,来为学校创收。通过扩大招生带给高校的收益空间已非常的有限,它受到办学条件的多方面制约,各高校的办学规模也基本定型。而高校的无形资产对疆内高校来讲是一块未开发的宝藏。管理好高校的无形资产,无疑将是在未来的十至二十年当中高校新的经济增长点。(作者单位:新疆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