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经营粮食生产情况的调查
梁明清 孔祥华
粮食安全涉及国家安全,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其经营状况关系到今后粮食生产能否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各级政府的粮食生产责任。
据统计,我市2014年粮食新型经营生产主体429户,粮食种植面积32698亩,其中种植小麦61.6亩,水稻28557.6亩,玉米4078.6亩。这些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代表了我市今后粮食生产发展方向。为此,我们在泸县、合江县、江阳区、纳溪区、龙马潭区调查了20多户新型粮食生产主体,形成粮食生产成本资料22户,其中龙头企业1户,家庭农场1户,专合社4户,种粮大户16户。由于水稻是我市粮食生产的主要品种,又是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口粮品种,而且是种植效益相对较好的粮食品种,我们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生产成本调查,以水稻生产为准。为方便叙述,对这些新型农业生产主体以下简称种粮大户。被调查的22户种粮大户,种植水稻面积9497亩,占全市当年种粮大户水稻种植面积33.0%。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和调研情况看,我市粮食生产大户呈现出年龄大、文化低、经营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技术经营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的特点。总体上讲,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认为是无法外出打工而在家务农的权宜之计或无奈之举。如果没有政府各方面的扶持,在机械化程度不高的丘陵地区,即使适度规模的大户种植粮食生产也是亏损的。要促进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必须更加重视粮食生产,切实解决粮食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在此提出调动种粮大户积极性需配套措施的几点建议:
第一,粮食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
只有解决基础设施,才能提高机械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解决经济效益问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国家涉农资金中最主要的扶持,但在实际工作中,政策与政策打架,比如以奖代补政策与招投标政策。政策与实际脱节,现有粮食生产大户种植范围内,多数没有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致使机械化生产的效率低下。而政府规划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区内,投资大,规模宏伟,场面壮观,但如果没有粮食生产大户参与,实用性差,项目实施后很多地方仍然无法适应机械化生产。建议由种粮大户根据自身生产需要搞施工设计,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可行性,由评审中心负责审查投资合理性,由种粮业主负责实施,经验收合格,审计核实后,按项目投资额补助百分之七、八十的资金,业主自负百分之二、三十左右,可能项目实施后外观上没有现在的搞法宏伟壮观,但项目施工量应该大得多,且适用性强得多。因此,能否突破现有思维模式,对种粮业主实行以奖代补实施项目,尽量满足种粮业主的生产需求,而不仅仅满足眼球需求,以有效提高农业机械的工作效率,相应降低种粮业主的生产成本。
第二,大力扶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机械作业服务体系,包括耕、种、收三个环节。我市2014年拥有拖拉机73台,耕整机31009台,播种机66台,水稻插秧机259台,谷物联合收割机241台,稻麦脱粒机5981台,其他收获机械5943台,但利用率不高,主要原因是多数地方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再加上农户的土地零星分散,不适合机耕或无法机耕。机收方面,近几年大量外省跨区作业的收割机械进入我市,只要具备机收条件的地方,已在逐步推广机收了。目前我市机械作业的难度重点是机插秧,而机插秧的难度是育秧,育秧成败直接关系到机插秧的成败,因此,政府应在机插秧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包括育秧技术培训、集中育秧补助和机插秧作业的适当补助,以推进机械作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另外还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能够提供服务的农机专合社,粮食大户与需要服务的种粮业主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
二是病虫害防治作业服务体系建设。据农业部门测算,如果不进行病虫害防治,对粮食生产的损失达40%左右。在保证水稻高产稳产的措施中,病虫害防治属关键性措施,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的影响。但种粮农户对病虫害防治的思想认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施药剂量的轻重,防治时间的早迟都不同,导致防治效果不好,甚至有根本不防治的,致使因病虫害的原因年年发生不同程度的损失。鉴于水稻病虫害等防治的重要性、统一性,公益性,建议由政府购买服务。同时由于病虫害防治具有十分明显的减灾防灾功能,在参加农业保险的基础上,也可由农业保险机构予以一定的支持。
三是农技服务体系。农技服务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各区县有农业部门,各乡镇有农技站,主要问题是怎样服务。如果仅仅停留在村社干部会上的农技培训是远远不够的,但又无法面对千家万户的种植农户,那就应该对种粮大户提供全方位服务,而且是主动上门服务。一般说,一个乡镇只有几个种粮大户,乡镇农技站全方位上门服务,工作量并不大,是完全能够承担的,但据了解,很多种粮大户并没有得到技术指导。这个问题只要落实责任就解决了。
四是烘干服务。烘干是种粮大户面临的一个难题,由于天气原因,不一定每年都需要烘干,如遇天气不好,烘干就是必需的。烘干设备较大,占用屋子宽,每个种粮大户都搞一套烘干设备并不现实。因此,建议政府根据种粮大户的种植面积状况,在一定区域支持建立烘干设备。鉴于烘干设备像农机提灌设备一样不一定年年使用,其维护保养,建议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来解决。这样,需要烘干时,由业主提供服务,不需要烘干时,有政府支持维持设备保养。
第三,种粮大户面临的几个政策性问题。
一是种粮补贴问题。目前国家种粮的三项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是按土地承包面积来补贴的,只要有承包面积,种不种,种多少都有补贴,国家花了大笔资金,但对粮食生产没有起到多大作用,仅是增加了农民一点零花钱而已。省上要求改按实际种粮面积补贴,但由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很多基层政府都不愿改变,仍按承包面积补贴。从国家粮食安全角度看,按实际种粮面积补贴,才能真正把补贴资金用于粮食生产上。建议逐年减少普惠制补贴,用于增加种粮大户补贴或用于种粮大户改善生产经营条件。
二是土地问题。种粮大户生产所需的晒坝,农机具库房,办公用房,粮食储藏所需占地等土地问题如何解决,建议国土部门给予支持。
三是粮食收购政策。国家规定最低保护价收购每斤中等稻谷1.38元,但据我们调查的这些农户,除合江一户大户经县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外,其余的都是市场价出售。国家最低保护价政策保护了二道粮贩子,真正种粮农户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多少保护。粮食托市收购企业能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种粮大户的粮食。如果提到为种粮大户服务的高度来看,能否在粮食收获期间,提前将种粮大户的粮食收购入库,待国家启动粮食收购时再结算粮食价款给种粮大户。这样减少了种粮大户入库、出库的劳务及支出,又解决了种粮大户的储粮难问题。
四是用电问题。据有的种粮大户反映电力部门对烘干稻谷用电按工业用电计算电费,是否合规?烘干粮食并不是加工,它只是粮食生产的一个直接环节,其用电政策如何,电力部门应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五是信贷问题。国家金融政策强调支持农业,但种粮大户大都感到贷款难,种粮大户强烈希望国家的政策能落到实处。粮食生产按照银行的要求,确实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但能否以农业保险作为抵押?目前农业保险中,每亩水稻保额500元,如能以保险作抵押,就能基本解决种粮大户的信贷资金问题。
(作者单位:梁明清 泸州市农业局粮油与种子站 孔祥华 泸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