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调研报告政府性资产收益足额征缴
近年来,随着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深入,暴露出了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新问题,比如,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缺位,政府资产未全部纳入资产管理范围等。为此,为摸清政府资产底数,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们对市本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单位实地了解、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初步摸清了政府性资产实际状况,形成了《强化资产管理,做到政府性资产足额征缴对策研究》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本级政府性资产现状
政府性资产的分类,根据政府资产形态和管理主体不同,将政府资产分为行政事业性资产、企业国有权益。
行政事业性资产,包括占有使用资产、经管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占有使用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持机关运转和事业发展而占有使用的资产,具体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经管资产是指虽然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但由其直接支配,供社会公众使用并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资产,具体分为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资产、其他资产等。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接受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捐赠的物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等。
(一)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情况
截止2014年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105.2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8.32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26.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76.95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73.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52.58亿元,流动资产金额为30.02亿元,对外投资金额为3198万元,在建工程金额为21.3亿元,其他资产1.03亿元。
截止2015年10月,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119.2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6.52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30.6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82.71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69.37%。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66.55亿元,流动资产为30.02亿元,对外投资3198万元,在建工程21.30亿元,其他资产1.03亿元。
2014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045.83万元;其中,39家单位上缴房屋出租、出借收入3104.09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情况
经管资产中的公共基础设施情况:公园绿地面积为1912.39公顷,价值为5.73亿元;广场绿地面积为25.14公顷,价值为0.49亿元;绿地面积为33.83公顷,价值为0.38亿元。占有土地面积为6716473平米,价值为3.79亿元;道路、桥梁累计价值为165.94亿元,经管资产中的其他资产情况:保障性住房金额为87.17亿元,社会保障基金金额为61.51亿元。经管资产中的政府储备物资、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资产在调研中发现因数量统计的计量单位不一致,且没有实际价值,因此无法统计。行政事业单位受托代理资产金额为92.17亿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情况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市于2003年率先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交易中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拨、组织拍卖、监管单位建台账等工作。2004年更名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需要,2005年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主要负责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推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从2005年成立科室以来主要做的重点工作是:一是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呼政发[2009]14号)等21个管理文件,用以规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在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资产清查等各项工作。二是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先后三次升级改造资产管理软件,完善软件功能,形成了科学、便捷的网络平台,实现电子账与实物、台账同步监管。三是合理、均衡配置资产,节约财政资金,解决办公需求。2009年开始编制基本资产配置预算,将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基本资产列入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四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处置行为。严格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审批资产处置事项。资产处置实行进场交易,资产的拍卖、置换、转让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进入交易平台公开拍卖,处置收入全额缴入国库。对闲置资产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提高资产再利用价值。五是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确保国有资产信息登记完整。针对单位实物管理松散、资产账不健全、账实不符等问题,先后两次开展了资产清查,摸清了家底,完善了资产电子账登记,清理了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财政部要求,对事业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产权登记,核发《产权登记证》。
二、政府性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国有资产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单位领导人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了解不够,单位内部普遍没有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物管理不严格,不够规范,缺乏实物资产专人管理并与财务会计机构的相互约束机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不够规范。有些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不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自行出租和对外投资,有个别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不按规定上缴,使国有资产出租不公开,不能实现国有资产收益的最大化。支出游离在监管之外,对外投资存在监管缺失。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这些年来我市开展了多次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但是仍有部分单位没有把所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登记管理,造成账实不符。如,有些单位的在建工程、占有的国有土地、管理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未纳入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有些政府资产统计难度大,如,公共设施、储备物资、道路、桥梁、公园广场、景点以及历史文物、遗迹等在当年形成时没有登记原始价值,没有保留相关凭证,现在反映的价值是维修、改造过程中形成的价值,与实际不符,且数量统计不完整,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有的资产还存在交叉管理、权责不清等问题。
三、政府性资产收益足额上缴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国有资产管理观念,依法进行国有资产管理
为了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进程的顺利进行,就必须要在单位内部树立起正确的国有资产管理观念,让单位领导及职工都能革新管理意识,及时摒弃“重钱轻物”的不正确观念。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要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流程,规范与之配套的规章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执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增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法制观念对促进国有资产的管理也非常重要。单位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示范作用,有效的避免行政权利对国有资产的不当干预,才能让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真正发挥效力。
(二)设置独立岗位进行资产管理
各单位应设立资产管理岗位,专人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管理,要建立完善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定期清点实物、对账制度,负责账卡的管理及办理资产处置、资产使用等报批手续。负责与财务会计资产账务账的对接,负责固定资产报表和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清产核资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可行的管理体制,加强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第一,财政部门除了对实物资产、电子账、台账进行监管外,还要对固定资产的形成、管理和处置整个过程都进行严格的监督,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第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外部监督,可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适当的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及舆论媒体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中来,增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外部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力度。第三,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问责制度,严肃国有资产管理纪律,加强管理的规范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与相关领导的政绩及年度考核挂钩,对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出现的问题要对责任人进行问责。第四,要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执行力度。在单位内部建立起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考核与评价机制。
(四)合理公平购置资产,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结构
进一步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结构,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严厉杜绝国有资产使用不公的现象的出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资产购置程序,防止重复购置和购置质次价高产品现象的发生,建立起对应的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程序,防止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管理,将在建工程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对新建项目,在完成政府采购时,就要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规范核算,将在建工程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进行资产登记;二是对已经开工未完工或已完工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进行全市的摸底调查。对未按规定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或在会计账务处理时使用会计科目不规范导致在建工程无法资产登记,以及未按规定将在建工程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单位要求进行整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的要依据相关手续登记资产台账。
(六)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监管力度,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跟踪档案,对资产的拍卖、置换、报废收益和出租、出借收益上缴进行追踪,确保收益足额上缴。二是加大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批准和不按规定上缴收益的,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列》进行处罚。
(七)升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增加国有资产卡片、台账、盘点以及资产分类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进一步明确单位和财政的资产管理职责,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政府采购单位会计账务管理系统相连接,强制单位按规定对新增资产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定期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国库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投资评审等系统相链接,为财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强化财政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力度。
(八)积极开展政府性资产的调研,为纳入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要管好政府性资产,需要了解掌握行业管理的政策、管理部门、基础信息、资产状态、统计口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等,因此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政府性资产的实际状况,为今后将政府性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
(九)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
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综合水平和业务技能,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