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青山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管理模式正在建立和完善,如何进一步改革创新适合新形势下的县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课题。本文结合青山区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谈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必要性
自2002年起,青山区将所有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镇除外)全部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会计基础工作得到了强化,会计核算愈加规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随之减少,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相应弱化。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进,从2012年起,经过三年的时间,青山区原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全部退出集中核算,改过去的集中核算为以预算单位自己设立会计岗位或者代理记账进行核算。这样一来,全区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单位面临会计人员严重缺失,有的单位即使指定了兼职的财务人员,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出现无证上岗的尴尬局面。这必将导致我区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的退化。这就要求财政部门必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二、青山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财政监督检查力量薄弱。从2011年,区财政局设立了监督股,承担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和会计管理工作,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但面对全区100多家预算单位,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且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法规水平也亟待提高。
(二)财务人员严重缺乏。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各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依法设置账簿。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但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已经离岗或者退休,缺乏有财会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个别单位只有一人,形成一人多岗,导致内控制度、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全面落实。更有甚者,存在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现象。
(三)会计基础工作极不规范。一些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不正确、不及时;会计科目运用不当,不按规定记账;会计制度混淆不清,随意调整会计账目,不按会计核算规定调账;有些单位原始凭证附件不齐;会计档案不按规定及时归档、装订、会计电算化等。
三、加强青山区财政监督检查的对策及建议
实施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是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作用,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监督的任务(下转29页)(上接33页)越来越重,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监督人员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重视政治学习,加强业务学习,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着手,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强化依法监督意识,按照权职梳理要求,在权力清单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不玩忽职守,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水平。
(二)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水平。一是加强组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二是认真督导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三是把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导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注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要使《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各单位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在方法上要检查与宣传并举、处罚与教育并举、规范与疏导并举。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财政监督的震慑作用,维护财政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四)创新检查思路,促进有效监督。将会计管理与会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检查促管理,重点帮助单位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推进开机诚信建设,形成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的自律机制,使之与会计法规等法律机制协调配合,共同规范会计行为,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稳步提高。
(执笔:徐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