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法律素质提升”有感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把法律作为全社会所有成员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之成为一种全民信仰。今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我们安排了一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法律素质提升的课程,华东政法大学张骏教授用了一天的时间给我们上了一堂优质的普法课程。
张骏教授以生动的案例给我们讲解了公法与私法、民事主体论、意思自治论、行为内容论、合同的担保及诉讼的时效等内容。本来枯燥的知识和深奥的理论及我们看起来没有规律可循的法律条文,通过张教授侃侃而谈变得生动活泼,富有活力。他结合我国的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行政复议法等热点法律问题的分析解读,阐明了我国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法理上所讲的社会关系都应由法律来调整,由行政最终上升为司法最终是我国社会法律文明的一大进步。同时,他以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阐明了法制文明的另一大进步:过错责任原则。
张骏教授阐明法律观点的案例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他用“哭一声是很重要的”形象地说明了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知识。用“买活鸡时母鸡下了一个蛋,和购买河蚌时发现了珍珠”说明了交易规则及孳息的归属问题。他用“夕阳红麻烦不断”阐述了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关系。他用“男婚女嫁买房是否加对方名字”的事例说明了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他以“婚前怀他人之子”说明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他以“房产与地产的抵押”说明了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法律规定。他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承包经营权”说明了用益物权等等。通过这些事实分析,我们看到了没有法律知识的人的表现出的愚昧滑稽;看到了不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可怜与尴尬;看到了社会的法律良知与公正;看到了懂得法律的安全性;更看到了人间百态。整个课堂欢声笑语,一天的学习轻松愉悦,收获颇多。
今天,我们在收获知识的同时,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学会了如何规避风险的思维理念,增强了法律意识。事实上,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把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奉行不渝;我们要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精神皈依,坚守不悖;我们都能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而要真正使法律能够“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则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对法律的信仰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和前提条件。今年,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我们通过“法治在线”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我们需要把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今天课程的学习,我认为,今后不论我们遇到了什么样的问题,我们必须具备以现代法治为核心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去看看法律怎么说,它是保障我们一生平安的幸福手册。(申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