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公立医院须设总会计师推动现代管理制度建设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
该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十三五”时期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医疗卫生领域政府转变职能、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该意见提出,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该意见要求,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预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此外,要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