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各省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及相关政策汇总信息
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三年内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有效;省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即2016年),只在当年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有效。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也将在各地陆续展开,为了帮助广大高级会计师申评人员提前整理好材料,提高资格申报评审的通过率,特搜集、整理了各省评审通知等相关信息汇总如下,供大家参考!
浙江
申报时间:2017年9月16日-9月30日
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双轨运行,未通过网上申报的,不接受纸质材料的申报。
材料报送:2017年10月10日前
天津
申报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
申报网址:天津会计网(http://www.tjkj.gov.cn)
材料报送:10月26日
江苏
申报时间:2017年6月15日-7月14日(申报入口)
申报网址: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gkps.jscz.gov.cn)
材料报送:6月15日-7月20日
上海市
申报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7月5日截止(申报入口)
申报网址:21世纪人才网
材料报送:2017年8月14日至8月25日
答辩时间:2017年10月份
北京市
申报时间:2017年6月2日-12日(申报入口)
申报网址:北京市财政局(www.bjcz.gov.cn)
材料报送:2017年7月4日-7月6日
答辩时间:9月16日-9月30日
吉林
报送地点:省财政厅2号办公楼301房间
受理材料时间:2017年2月10日-3月20日
答辩时间:4月23日08:30 —16:00
答辩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逸夫楼B区515、517、518、526教室;520、521、522研讨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988号)
重庆
申报时间:201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材料时间:11月1日-17日
受理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
云南
材料申报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12日
四川
申报时间:2017年5月1日至30日
申报地址:四川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办公室
答辩时间:6月上旬前,具体时间以省高评办通知为准
宁夏
申报时间:网上注册登录报名时间5月15日前
材料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1307室
广西
申报时间:2017年6-10月为个人准备和申报,11月为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审核查验阶段;12月为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阶段。
成绩期限:2016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治区级成绩合格证(2016年未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2017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治区级成绩合格证和2014-2017年全国成绩合格证
申报程序: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实行全程无纸化操作。
新疆
申报时间: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成绩期限: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且成绩须在有效期内(成绩按当年起算)方可申报。
辽宁
申报政策:辽宁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甘肃
申报时间:2017年10月30日截止
成绩期限: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且成绩须在有效期内(2017年考试合格人员次年参加评审)。
希望大家预先了解相关政策,准备好相关报送材料,有助于顺利完成本年度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