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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颁发最新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解读

2017年财政部陆续颁布和修订了会计准则,对于如何理解新会计准则,会计从业者还存在很多的困惑亟待解决,本次会计学院的马永义老师针对新会计准则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解读,使我们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针对《持有待售准则》,重点讲解了满足持有待售资产的几个关键条件,以及后续不再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资金来源规定的变化、来源于政府资金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适用收入准则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解读;《收入准则》,对修订完善新收入准则的背景、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方面进行了讲解;《金融工具》等四个准则,主要对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新修订的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