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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

本报讯 2012年,省财政厅出台《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湘财会[2012]20号),同年11月,澧县财政局转发该考核办法,2013年5月召开全县创建活动动员会,分管会计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冯传忠同志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至此,全县范围内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拉开序幕,截至2016年11月底止,全县已有61家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验收为优秀等次单位。
为实施创建活动,该县财政局主要采取四种办法:
一是课堂讲学与实地辅导。会计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会计股都安排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讲课内容,进行系统培训。与此同时,会计股每年还会同财政业务归口管理股室,有的放矢地深入到单位面对面地进行实地辅导,重点查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查看单位建账情况,是否按会计制度要求建账,是否有“账外账”;二是查看原始凭证来源情况,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内容是否齐全;三是查看记账凭证填制情况,是否按新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四是查看会计账簿登记情况,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数字是否准确,是否有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五是查看会计报表编制情况,报表内容是否完整、种类是否齐全,单位负责人是否签字并盖章,是否有财务分析说明;六是查看会计档案管理情况,是否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通过以上内容重点辅导和督查,帮助单位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当面进行辅导、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会计赛账与学习观摩。在全县或系统内开展会计赛账、学习观摩活动,各参赛单位展示本单位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簿,全县或系统单位的财务股长、主管会计进行现场观摩、评介。聘请县内会计行业8位行家里手担任评审团,进行现场评比、排定名次,并对获奖单位进行大力表彰。
三是业务考核与推优评先。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县财政局根据《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制定了《澧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任用考核实施细则》,每年年底由县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对全县会计人员业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会计人员年终岗位考评、全县会计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重要依据,考核奖励和惩戒按县岗位责任制考评有关规定执行,对考核连续不合格的会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将其调离会计岗位。同时,还在会计人员业务工作考核的基础上,经个人总结、单位推荐、考核小组考核等程序,进行推优评先。每年评出十个会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十名优秀会计工作者,并在全县财经工作大会上予以大力表彰。
四是学习交流与典型引路。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多次组织全县会计工作先进单位的财务股长和优秀会计工作者到会计基础工作样板单位学习交流,相互交流工作经验与体会。除此之外,还并组织全县会计工作先进单位的财务股长和优秀会计工作者到外地学习交流,学习外地的会计管理工作经验与做法,在全县会计行业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作用,让会计人员深感工作的压力与动力,同时也感受到工作带来的欣慰与快乐。
(卢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