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黑龙江省会计学会申报2018年度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相关通知
黑会学字﹝2018﹞7号
各位常务理事、理事,各市(地)县会计学会、各分会、团体和个人会员,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8年会计学会总体工作安排,近期拟开展2018年度会计研究立项课题申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申报课题须围绕黑龙江省会计改革与发展需要,结合各自领域,申报本年度的研究课题,可参考《黑龙江省会计学会2018年度会计立项研究课题参考方向》(附件1),但不局限于课题参考方向,选定课题后自主拟定题目。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表》),并请务必在4月10日前将课题申请表报送至省会计学会。经资格审查、专家会议终审后,列为本年度会计立项研究课题。
课题选题要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课题研究要体现学术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会计改革发展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正研究内容与业务范围相结合,创新与特色相结合,切实开展应用对策研究。
本年度会计立项课题结题时间限定为2018年12月14日,原则上不予延期。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将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主持人、副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0人。课题申报人为课题主持人,主持人只限组织申报1项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申报。
2.主持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委托撰写课题;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一经查实后,省会计学会将撤销课题立项,即向其工作单位如实反馈情况,并在3年内不受理课题主持人及组成员的课题申报。
4、课题组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中期向省会计学会提交1500字左右的阶段性研究报告,包括:开题原因,成员分工变化情况、开展状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列出具体问题及相应研究方案及设想安排等,该报告为课题结题必要条件,对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研究报告或申报工作不认真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5、填写《课题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统一报送省会计学会。
6、各课题组将《课题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学会电子邮箱,同时报送一份纸质《课题申请表》至省会计学会。纸制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418室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传真):0451-53678680
电子邮箱:LJKJXH@163.com
联系人:孙旭慈
附件: 1_2018年度会计立项科研课题参考方向.doc
2_黑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申请表.docx
黑龙江省会计学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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