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门推进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资产报告试点工作
本报讯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政府职能部门全面摸清家底、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至5月,省水利厅结合行业资产管理实际,组织厅系统相关单位开展了上述两项资产报表的编制,并于近日组织完成集中汇审和报送工作。
水利方面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主要包括防汛抗旱政府储备物资、水库水渠资产、水资源等。有别于行政事业单位一般资产,此类资产是以国家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者产生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其中防汛抗旱储备物资涵盖防汛物料、抢险设备、救生器材、供排水设备等;水库水渠主要为双牌水库、欧阳海灌区等水库及灌区资产。
在此次试点工作中,水利厅积极做好相关培训布置、业务指导、数据审核等工作,指导厅直单位完善了政府经管资产数据库信息采集。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湖南省省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组织编制了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大纲。通过此次试点工作,水利厅把经管资产等管理新理念、新机制进一步融入到资产管理日常工作中,强化各单位资产规范管理意识,完善资产管理政策措施,促进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湖南省水利厅 江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