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实务能力电子化考试注意事项通知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高级经济师实务能力 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中心),省直和中央
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8 年度高
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67
号)要求,现将 2018 年度高级经济师实务能力电子化考试(以
下称机考)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定于 7 月 28 日进行,科
目为“高级经济师实务能力”,考试时长为 2 小时,考点统一设
置在杭州。
二、报考对象。经研究,凡申报实务类、研究类高级经济师
评审对象,都需参加实务能力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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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
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实务能力考试。
(一)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经济相关职业资格,并聘任在经济
专业技术岗位上。
相关职业资格是指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
价师、国际商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经纪人、价格鉴证师、
管理咨询师、招标采购师、物业管理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
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广告师。
(二)未取得经济师资格,但取得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并聘任在经济专业技术岗位上。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
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四、报考类别及报考资格审查。报考类别分为金融业、制造
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与物流业、人力资源管理 6 类,报
考人员可选择其中 1 个类别报考。
报考资格审查采取个人承诺、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
员在报考时应在网上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名称、取得时
间、授予部门(单位),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聘期起
止时间等相关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相关信息将在考生申报
高级经济师评审时进行审查,如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
职称申报资格,并按职称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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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测评能力及相关规定。一是对经济学基础知识的掌握能
力。理解经济学公理与经济学定理,掌握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以
及经济学基本概念在经济发展各行业中的应用表达。二是对专业
知识的掌握应用能力。本次考试重点测评对金融业、制造业、农
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与物流业、人力资源管理六个专业知识的
掌握应用能力。三是对经济发展形势、趋势的把握和行业发展研
判能力。主要包括对全球经济发展趋势性特征的把握,对中国宏
观经济、改革与政策的把握,对行业国家最新政策文件的把握和
行业发展研判能力。
试题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包括不定项选择题、判断
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由考生在计算
机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遵守考场规则及了解相关须知。考生必须凭准
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入场;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显示器上
提示的注意事项或有关须知,并按规定操作电脑和作答;严禁携
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电子通讯工具、
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以及资料、提包等进入座位;严禁将试题
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主观
违纪的,按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
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
六、考生报考事项。报考人员于 6 月 18 日至 27 日登录浙江
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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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的流程和要求,作出
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电
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
事指南”栏目)。报考人员填报完信息,务必认真检查,确认无
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自行修改,交费后不能再
作修改。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二)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7 月 25 日至 27 日登录浙江
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考试。
(三)相关提示。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
防止传错照片,选错类别,填错姓名、证件号或手机号等,在确
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否则,如发生差错
或影响考试等责任由考生自负。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进行网
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省部属(省直)单位的定义
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七、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16〕
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 65 元。考生的交费
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成绩公布及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经省有关部门核准
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考
生可上网查询成绩。成绩合格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经济师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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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以“电子证书”形式授予。届时,
考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明在 3 年内用于
我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时有效。
九、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主管部门要认真做
好政策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要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发布浙人社函
〔2018〕67 号通知和本考务通知,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发现问
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此次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2018 年度高级经济师实务能力电子化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