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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计算增值税留抵退税需分三步走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期下发了《关于 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该文件规定,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或B级的18个行业期末增值税留抵予以 退税。这18个行业分别是: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 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 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 仪表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专 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但该文件下发后,有许多纳税人前来 咨询,不知道该如何计算申请退税。为 此,笔者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后认为, 要准确计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需分三 步走。
第一步:准确计算退还比例
根据财税〔2018〕70号文件规定,退 还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 1.2014年底以前办理税务登记的: 退还比例=2015年—2017年申报抵 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 税额/2015年—2017年全部已抵扣的进 项税额 100% 【例题】 A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2013 年8月8日办理税务登记。2018年8月3 日申报增值税留抵退税。已知该公司 2017年12月份有留抵税额,2018年7月 份也有留抵税额。2015年—2017年,累 计申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
值税税额为3654290.91元,累计申报抵 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 增值税额为1654531.09元,累计申报抵 扣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利息收入增值税 为209338.76元,累计申报抵扣自开农产 品 收 购 发 票 计 算 的 进 项 税 额 为 4230981.88元。那么, A公司期末留抵增 值税退还比例是多少? 【分析】根据财税〔2018〕70 号文件 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 税额,不参与留抵退税计算。因此, A 公司期末留抵增值税退还比例计算过 程如下。 退还比例=(3654290.91+1654531.09+ 209338.76) / (3654290.91 + 1654531.09 + 209338.76+4230981.88) =56.60% 2.2015年1月1日后(含)办理税务 登记的: 退还比例=实际经营期间内已抵扣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 额/实际经营期间内已抵扣的全部进项税 额*100% 【例题】 B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 2015年8月8日办理税务登记。2018年 8月3日申报增值税留抵退税。已知该公 司2017年12月份有留抵税额,2018年7 月份也有留抵税额。 2015年8月8日—2018年7月,累计 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 3290981.66元;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额 为218432.09元; (3)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为 329076.98元; (4)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增值税为 3210998.28元; (5)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计算的增值 税为193872.66元。
同时, B公司还有符合规定条件,但 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1982482.89元。那么, B公司期末留抵增 值税退还比例是多少? 【分析】根据财税〔2018〕70号文件规 定,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 额、高速公路通行费以及未申报抵扣的进 项税额,不参与留抵退税计算。因此, B 公司期末留抵增值税退还比例计算过程 如下。 退还比例=(3290981.66+218432.09+ 329076.98) / (3290981.66 + 218432.09 + 329076.98 + 3210998.28 + 193872.66)= 52.99%
第二步: 2017年底期末留抵税额为上限
根据财税〔2018〕70号文件规定,纳 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 税额,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 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和退还比 例计算,并以纳税人2017年底期末留抵 税额为上限。 比如: C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 退 还比例为100%。2018年7月,增值税期末 留抵税额1290890.88元;2017年12月, 增 值税期末留抵税额987093.67元。 那么,申请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应以2017年12月份为上限,也就是说, 申 请退税金额为2017年12月的留抵税额 987093.67元。 如果 C 公司 2018 年 7 月增值税期 末留抵税额为987093.67元;2017年12 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为 1290890.88 元,退还比例为100%。很显然,由于留 抵退税期申请的退税 987093.67 元,并 未超过 2017 年 12 月留抵税额,所以, 可申请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为 987093.67元。
第三步: 准确计算可退还的留抵税额
1.2014年底以前办理税务登记的: 【例题】 D公司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 2012年8月办理税务登记。2018年8月 3日,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 退税。已知D公司2017年12月申报表反 映,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1898901.86元; 2018年7月,申报表反映,增值税期末留 抵税额 3324890.01 元。2015 年 1 月— 2017年12月期间,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情况如下。 (1)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税 额 3098918.34元;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额 1098790.66元; (3)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完税 凭证320987.19元; (4)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 票 和 过 路 费 发 票 计 算 的 税 额 为 1672098.68元。 那么, D公司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 是多少? 【分析】根据财税〔2018〕70号文件规 定,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 过路费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参与 退税计算。这样, D公司可退还的期末留 抵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1)退 还 比 例 =(3098918.34 + 1098790.66+320987.19) / (3098918.34 + 1098790.66 + 320987.19+1672098.68) =72.99% (2)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 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 = 3324890.01×72.99%=2426837.22 ( 元 )>2017 年 底 期 末 留 抵 税 额 1898901.86元 (3)实际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
2017年底期末留抵税额=1898901.86(元) 2.2015年1月1日后(含)办理税务 登记的: 【例题】 E公司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2015年8月8日办理税务登记。 2018年8月3日,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增值 税期末留抵退税。已知E公司2017年12 月申报表反映,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3489012.96元;2018年7月申报表反映,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2368812.74 元。 2015年8月—2018年7月期间,申报抵扣 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情况如下。 (1)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税 额 2871209.77元;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额 1762349.19元; (3)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完税 凭证238901.26元; (4)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 票 和 过 路 费 发 票 计 算 的 税 额 为 1889810.66元。 那么, E公司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 是多少? 【分析】根据财税〔2018〕70号文件规 定,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 过路费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参与 退税计算。这样, E公司可退还的期末留 抵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1)退 还 比 例 =(2871209.77 + 1762349.19+238901.26) / (2871209.77 + 1762349.19 + 238901.26+1889810.66) =72.05% (2)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 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 = 2368812.74×72.05%=1706729.58 ( 元 )<2017 年 底 期 末 留 抵 税 额 3489012.96元 (3)实际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 1706729.58(元) (本版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