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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会计学会关于2019年会计科研课题申报及论文评优活动通知

浙会〔2019〕1号

省级各专业会计学会,各市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有关高校:
为推动会计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实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我省行业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经浙江省财政厅同意,浙江省会计学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组织
本次会计科研课题由省财政厅立项,课题申报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启动,2019年11月30前结项。课题的申报立项、跟踪管理和成果评审等工作,由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二、研究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应用研究为重,重点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出具有理论与实践创新问题,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的会计研究成果,为我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主要选题方向如下:
1.新时代会计改革与发展机制研究;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研究;
3.管理会计工具与方法研究;
4.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研究;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6.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与使用研究;
7.构建会计信用体系的途径与方法研究;
8.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服务民营企业相关问题研究;
9.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研究;
10.注册会计师职业化建设研究;
11.新准则理论研究与实务探讨;
1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从会计师事务所视角。
三、申报对象
本次会计科研课题的申报对象为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有关高校。
四、实施办法
1.课题申报
本次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凡申报会计科研课题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见附件)。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与招标课题相关的知识;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应注意同时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参加,鼓励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参加,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与实务支持优势,以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主持人申请课题,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联合申请的课题须经双方单位批准。
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主持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2.立项评审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包括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研究内容、工作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审,每个专项课题原则上择优确定一个予以批准立项。
3.跟踪管理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立项课题组所承担的课题,进行跟踪管理。课题组应当做好统筹规划,保障会计科研项目进度,按期提交中期研究报告,课题执行情况和中期检查结果作为是否予以资助的重要依据。
4.成果报送
本次课题研究应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请各课题组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提交纸质稿件(一式6份)以及与纸质稿件相符的电子文档。纸质邮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2019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电子邮件主题为“2019年度会计科研课题”,文件名为“课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课题成果纸质稿件一律用计算机WORD文档排版;A4纸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文字编排:文题居中,三号宋体加粗,上下各空1行;“【摘要】”顶格五号黑体,摘要内容五号宋体;“【关键词】”五号黑体,关键词内容五号宋体,下空1行;正文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文中标题加粗,图表分别按顺序编号;正文引用文献用上标标出,与文后所列参考文献顺序一致;“参考文献”标题五号黑体,参考文献著录内容五号宋体。
5.结题评审
各课题组提交的课题成果经相似性检测合格,省会计学会会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评审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审结论为合格等级以上的课题报省财政厅备案后予以结题,并结集公开出版、择优给予资助。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有使用课题成果的权利,并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推荐,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曹绚丽
电 话:0571-85056022
联系地址:杭州市武林门混堂桥12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hzdsh_hi@126.com
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潘霞
电 话:0571-8517951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335029759@qq.com
附件:浙江省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2019)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月25日

浙江省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2019).doc

会计论文评选活动
浙会〔2019〕2 号

省级各专业会计学会,各市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有关高校:
为推进会计学术创新研究,进一步促进我省会计学术繁荣发展。经省财政厅同意,浙江省会计学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2019年度会计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我省从事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实务、会计科研教学工作者以及其他经济工作者撰写的尚未公开发表的会计专业论文。
2、参选论文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充实,立意新颖,论证严密,资料翔实,格式统一,图表清晰。字数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
3、参选论文要围绕新时期会计领域重点、热点问题,以会计理论构建和实践应用为目标。参考选题如下:
1.新时代会计改革与发展机制研究;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研究;
3.管理会计工具与方法研究;
4.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研究;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6.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与使用研究;
7.构建会计信用体系的途径与方法研究;
8.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服务民营企业相关问题研究;
9.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研究;
10.注册会计师职业化建设研究;
11.新准则理论研究与实务探讨;
1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从会计师事务所视角。
二、参选论文格式要求
1.参选论文请采用WORD文档报送;作者个人信息单独列为一页,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文字编排:文题居中,三号宋体加粗,上下各空1行;“【摘要】”顶格五号黑体,摘要内容五号宋体;“【关键词】”五号黑体,关键词内容五号宋体,下空1行;正文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文中标题加粗,图表分别按顺序编号;正文引用文献用上标标出,与文后所列参考文献顺序一致;“参考文献”标题五号黑体,参考文献著录内容五号宋体。
3.纸质稿件A4纸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提交纸质稿(一式6份)以及与纸质稿相符的电子文档。纸质邮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2019年度会计论文评选”;电子邮件主题为“2019年度会计论文评选”,文件名为“作者(或第一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三、论文报送
1.参选论文(同一作者只可推荐一篇,下同)由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初步评选后汇总报送省会计学会。
2.在杭省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高校科研单位以及各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可将参选论文直接报送省会计学会。
3.在《浙江注册会计师》和《浙江总会计师》杂志发表的论文,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择优选送。
四、评选办法
1.省级各专业会计学会、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选送的参选论文进行要件审核和会计学科相关性审核等初选工作。
2、省会计学会会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参选论文进行要件审核、会计学科相关性审核和相似性检测等审核工作。经审核合格的参选论文,提交专家以及评审委员会评审。
3、参选论文经评审,按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报省财政厅备案后予以公布,并结集编辑、公开出版。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有使用获奖论文成果的权利,并根据工作需要以不同形式供有关主管部门工作研究和决策参考。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曹绚丽
联系电话:0571-85056022
通讯地址:杭州市武林门混堂桥12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hzdsh_hi@126.com
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李竹昕
联系电话:0571-85179573
通讯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395396387@qq.com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