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报名分为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网络报名。参评人员请登录http://seweb.sndrc.gov.cn/,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证书图片,图片要求小于200k。申报信息主要涉及评审专业、基本信息、发表著作论文情况、继续教育信息、考核信息、高级职称岗位空缺职数证明、主要工作经历、任现职奖惩情况、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等信息。参评人员在信息填报结束并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系统进行初步审核。
2、系统初审。系统对已提交信息人员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生成报名序号(此序号是参评人员报送材料时的序号)。审核未通过人员可对相应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
3、单位审核。网络报名初审通过后,参评人员按照报名通知要求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供报名通知要求的全部纸质证明材料。申报的相关内容、工作业绩、论著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的材料无需提供。提交的纸质材料要与网络报名内容相符,因虚假填报造成的后果由参评人员承担。各单位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或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4、现场报名。各级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以各市人社局、省级部门为单位汇总造册并开具委托评审函,按照报名通知的时间地点统一报送省发改委进行现场审核并缴费。个人提交的未经主管部门推荐审核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确认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待评审工作安排就绪后通知参评人员,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及网络报名系统进行公告。报名通过人员须登录评审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评审答辩。未确认者,将不予安排。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人事(职改)部门,要从加强我省高级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我省实现“追赶超越”、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出发,确实把有真才实学,在经济建设第一线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推荐上来,认真负责地做好2018年度高级经济师申报工作。
2、由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其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成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如需打印,请按照原表格样式双面打印、装订,不得改动表格内容。
4、申报材料中的所有表格及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5、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答辩,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6、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安排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7、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和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均截止于2018年10月31日。
8、本通知所称“以上”均含本级,“年”均为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