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七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4年;
(三)具有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
(四)具有大学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7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