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全面提升全市会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制定的《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威财会〔2018〕17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威海市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威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骨干。
二、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5年以上。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市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具体负责拟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对象、设计培养方式、组织开展培养等工作。
1.申报。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报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市财政部门审核,市直部门或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审核。各区市财政局和市直部门或单位请于2019年3月8日前将申请人员有关材料和《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2.笔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企事业财务管理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笔试结束后,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考察侧重于申报对象的职务、职称、学历、论文专著和工作业绩等。根据情况需要,到所在单位进一步考察核实。
4.确定选拔培养对象。根据笔试、考察成绩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考察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70%和30%。根据选拔人数和综合成绩,按1:2确定培养人选名单,拟选拔培养名单将在威海市财政局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选拔培养45名会计人才,其中:企业类25名、行政事业类20名。
四、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培养周期为2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个部分。
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每年至少安排1次。主要通过专题讲座、课题研讨、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方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2.跟踪培养。学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以在职自学为主,采用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提高学员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每个学员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和课题研究报告等。同时,学员须积极配合各区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参与会计法规、制度、准则等调研和会计科研工作。
五、考核与管理
1.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库。系统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出勤情况和科研情况。在培训周期内,办公室每年年终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引入淘汰机制。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对学员做出系统评价。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并将其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3.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威海市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六、培养经费
经费从全市人才经费中解决部分资金,用于培养对象的选拔、集中培训、学习考察、后续跟踪培养、课题研究经费补助等开支。选拔培养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交通等其他费用。
联系电话:5235610,
电子邮箱:whsczjkjk@wh.shandong.cn。
威海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关于开展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申请表
威海市会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