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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接收参评人员盲评论文办法及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在质量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我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对参评人员论文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论文质量。
我省2018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论文盲评。参评人员需提供论文代表作1篇(word格式,word文件名: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论文标题+发表刊物+期数+参评职称名,如“省XX集团张XX关于XXX的思考《会计研究》2018年第3期参评正高级会计师”。不按规定格式填写文件名的论文不予接收。论文中任何部分不得包含本人工作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包含个人信息的视为舞弊)。截止11月22日未将论文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无论文。
同时,参评人员需提供《参评人员单位基本情况表》扫描件(见附件,格式为JPG、pdf等,文件名:XXX同志基本情况表)。
上述两项资料请参评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8年11月22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hngaokuaipingsh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