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试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
为掌握了解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实施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研究和实施推进工作,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面有效实施,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良好基础,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财会便〔2019〕20号)要求,请你单位着手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市、省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调研工作,充分掌握本市、本部门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中央部门、省直部门垂直管理的预算单位,省级法院、检察院负责全省(厦门除外)法院、检察院系统预算单位汇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情况,特别是高校、医院、科学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典型行业的经验做法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做到点面结合,内容丰富。
二、形式多样。各市、省直各部门应结合本地、本部门特点,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专家会商、个案分析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务求客观真实反映情况。
三、宣传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闽财会〔2018〕5号)精神,结合调研掌握的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有的放矢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进一步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和实施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2019年在本市、本部门全面贯彻落实。
四、总结报告。请各市、省直各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形成书面调研报告(调研提纲和表格详见附件,本通知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会计信息网下载),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请报送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jczkj@126.com。
联系电话:0591-87097890
电子邮箱:fjczkj@126.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 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1. XX市(部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提纲
2. XX市(部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3日
XX市(部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实施情况调研报告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本地区(部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进展、会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尽可能以数据说明。
二、市财政局(部门)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的主要做法
主要包括培训、宣传、政策指导等方面的情况,请详细列明本级组织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宣传方式等数据,可以具体案例说明。
三、有关单位在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主要包括新旧制度衔接、核算系统信息化建设、实施成效(如在全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强化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和成效等)等方面的情况。
四、县级以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模式,以及执行新制度的基本情况
主要了解乡镇的会计核算模式,比如是作为独立的一级政府核算,还是作为县级一个部门纳入县级核算,是整个乡镇一套账,还是乡镇分部门设多套账等。执行新制度的进展情况。
五、实施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