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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部门预算执行不力状况的几点设想

文 / 胡亚萍

近几年来,我市为加强和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连续开展了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揭示了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
1.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对应该纳入财政专户的收入,如彩票公益金、土地出让金等收入转入“其他应付款”、“暂存款”等科目核算,有的存入定单作为单位的定期存款,并在其中发放单位职工的福利、补贴等支出。
2.少报、漏报其他收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取得的房租收入、对外承接的设计费收入、补偿收入、联营收入等转入单位的食堂账户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用于单位的弥补经费缺口、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3.专项资金核算不设立明细账,结余不上缴财政专户,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大部分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单位的日常经费混淆使用,造成专项资金的使用出现了较多的问题。专项资金不按预算编制的项目实施,结余款转入“其他应付款”,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在很多单位都有所发生。
4.预算调整不上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项目发生改变的也不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偏差。
5.部分设备未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购置。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中未列政府采购项目,但在执行中擅自购买应由政府采购购买的设备,如汽车、电脑等,造成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脱离。
6.超预算发放单位的奖励、福利。不少单位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超额发放奖励、福利。
7.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反映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较薄弱,导致会计核算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如:单位的长期投资作“预付账款”处理;向个人或单位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收回外单位借用款,事业单位向外单位收取的项目成本补偿费等收入不作“事业支出”的减项,而转作“其他应付款”处理;部分原始凭证不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购买固定资产在账户中不做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增加等。
8.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重点反映在房租收入不缴纳相关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
1.财政监管力度不够。多年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重点放在编制预算和按预算计划经费使用,忽视了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上的有效监管,致使一些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
2.基层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执行财务法规不够严肃。一些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漠视财会法规制度,不按照预算的项目专款专用,挪用专项资金发放单位的奖励、福利。
3.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项目论证不充分,导致预算执行不严肃。一些单位在项目论证上含糊不清,可行性研究报告流于形式,造成项目“流产”,资金流失。
4.检查不深,执法不严,处罚软弱。监管部门之间相互脱节,对财政监督查出来的问题,管理部门不予重视,甚至为之开脱,找借口,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就以上部门预算执行不力的状况,笔者提出以下改善建议。
1.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从思想上树立会计岗位的法律意识,使之充分认识到财政预算的每一分钱都是来自广大的纳税人,决不允许有铺张浪费的行为发生。
2.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财政监督不仅仅是事后的监督,更要从源头上就开始实施监督的职能。财政监督部门应该从预算编制开始,实行事前、事中监督,对预算编制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要提出改正的意见;对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预算偏差,要及时纠正或取消不可能实行的项目,防止资金浪费。
3.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合理。建议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本部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合理使用。
4.开展对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必然,是对预算分配目标的完成情况的验证。各部门都应该开展对本部门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财政监督部门更应该依靠有关专家的力量,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标准,以确保国家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5.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这是保障财政改革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
6.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在自行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加强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相互制约,实现在管理中促进监督,在监督中提升管理水平,共同为安全、规范使用纳税人的资金保驾护航,为打造节约型政府尽到各自的职责。
(作者单位:杭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