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江苏大学 黄爱华 凌 斐
随着校企协作的加强,从企业转入高校的研发经费愈来愈多,由于高校财务制度对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缺乏统一的要求,目前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普遍存在管理不严格,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本文拟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完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第一,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横向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益。首先是规范项目合同的签订。高校要以制度形式明确规定横向科研合同签订的程序及其主要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明晰合同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体系,并使以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收益能力等指标为主的责任体系落实到横向课题主要负责人身上。其次,应严格审查项目合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依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相关合同,对所签技术合同有可能引起的法律诉讼要进行充分的评估,防止财务风险的出现。对已签订的技术合同,应实行实时跟踪管理,对项目的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向委托方适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有关方面严格履行合同。再次,择优选择横向科研项目。高校应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把握横向科研发展的节奏,从繁多的横向科研项目中择优选择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好,对地区经济有推动作用的横向课题项目,发挥和集成高校与企业各自的优势,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横向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二,完善横向科研管理制度,规范横向经费管理。首先,完善包括课题评估、成果鉴定、利益分配、奖励和激励等制度在内的横向科研管理制度。其次,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 凡立项项目,财务部门均应单独立账、 先进后支、专款专用。对各项目费用应严格管理、 认真核算、真实反映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
再次,健全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经费审批程序,坚持审批过程中不相容职务分离,加强对特殊支出如大额劳务协作费、协作转拨款等的管理和控制, 对大额开支项目和特殊费用开支严格把关。对正常的业务费用如差旅费、材料费、科研酬金等实施必要的会计监督。
第三,建立健全横向科研经费核算体系,规范横向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
首先,应完善横向科研经费会计科目设置。合理的科目设置有利于会计核算的规范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目前,有的高校将横向科研经费收支纳入代管项目核算,有的高校则将其列入科学事业收支项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没有统一的核算要求,另一方面是高校现有的会计科目已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笔者认为,就横向科研经费的核算而言,可增设“科技服务收入”和“科技服务支出”为一级科目, 并且,在“科学事业支出”原有的二级明细科目基础上,在“科技服务支出”下增设材料购置费、水电费、资料费、差旅费、管理费、科研协作费、折旧、税金等二级明细科目,以便于反映和监督横向课题研究过程中某一阶段的全部耗费,考察其成本性态。有利于项目结束后进行财务分析, 使横向科研经费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其次,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进行成本和费用核算,不能准确提供科技成果的成本信息。为了能客观地反映横向科研运行成本和运行绩效,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当期的收入归入当期, 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应在当期核算。再次,完善会计报表体系。目前高校会计报表只向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满足政府的信息需求。高校的会计报表体系中缺乏对横向科研经费相关资料的披露,横向科研经费的提供者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不了解高校的相关运营情况。随着高校和企业间协作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企业与高校发生财务关系,因此有必要充实高校财务报告的内容,完善会计报表体系,并对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及其经费运行情况作陈述性说明。此外,还应建立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和外部审计制度,强化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
[本文为江苏大学校基金资助项目(JDR200505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