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人: 单位:
客观基础分 条款
项目 分值 说明
自评分 得分 备注
一、职业操守 (存在问题即扣 分)
存在被查处的会计失信违法行为的 (受到刑事处罚 的,终生扣100份,行政处罚的,五年内扣100分,其 他处罚的,三年内扣50分)
扣50或100分
倒扣分,没有 扣分项目的评 0分。
在工作中存在其他负面情况的(三年内的,扣10分) 扣10分
倒扣分,没有 扣分项目的评 0分。
职称申报材料造假(通报单位,三年内扣50分) 扣50分
倒扣分,没有 被扣分项目的 评0分
二、高级笔试 (最高30分)
考试成绩
(实际分数+年差)乘以0.3计分 (年差为不同考试年度成绩均值等指 标的修正值,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深 圳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或深圳市会 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
0-30分 最高30分
三、学历 资历(最高20分)
学历(学 位)及专业 学习
具备博士学位 13分
按最高学历计 分
曾经取得过财 会类专业学历 即加2分,最 多加2分
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10分
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 7分
大学专科学历 3分
财会类专业毕业 加2分
资历 (最高5分)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 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 3.取得非财会类博士学位,从事与会 计师职责相关工作2年以上。 0.5分/年 满足左列年限 条件计0分, 每多1年计0.5 分。按整年计 算。
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符合现行转系列评审规定,从事财务 会计实务工作1年以上。
四、任职情况 (最高20分)
企 业
大型企业、主板上 市公司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20分
最高20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16分
业务骨干 12分
中型企业,或不符 合大型企业标准的 中小板、创业板、 科创板上市公司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16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12分
业务骨干 8分
小微型企业
企业财务负责人以上 12分
企业财务负责人副职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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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基础分 条款
项目 分值 说明
自评分 得分 备注
四、任职情况 (最高20分)
企 业
小微型企业
取得博士学位的或会计师职 称等属性相近中级职称、执 业资格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
6分
最高20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全市排名前30名
合伙人、副总经理、副主任 会计师、副所长等以上
20分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以 上且担任经理以上骨干
16分
其他业务骨干 12分
全市排名31-100名
合伙人、副总经理、副主任 会计师、副所长等以上
16分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以 上且担任经理以上骨干
12分
其他业务骨干 8分
其他
合伙人、副总经理、副主任 会计师、副所长等以上
12分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以 上且担任经理以上骨干
8分
取得博士学位的或会计师职 称等属性相近中级职称、执 业资格5年以上的其他业务 骨干
6分
学 校
决算收 入超过 20亿元 、厅局 级学校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20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16分
业务骨干 12分
决算收 入超过5 亿元小 于20亿 元、处 级学校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16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12分
业务骨干 8分
决算收 入少于5 亿元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12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8分 取得博士学位的或会计师职称等属性 相近中级职称、执业资格5年以上的业 务骨干 6分
医 院
三甲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20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16分
业务骨干 12分
三甲以 下及二 级以上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16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12分
业务骨干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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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基础分 条款
项目 分值 说明
自评分 得分 备注
四、任职情况 (最高20分)
医 院
其他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12分
最高20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8分
取得博士学位的或会计师职称等属性 相近中级职称、执业资格5年以上的业 务骨干
6分
其 它 单 位 与 组 织
类型一
厅局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省级主管 部门下属负责全省相关业务管理的相 关单位负责人正职以上
20分
厅局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省级主管 部门下属负责全省相关业务管理的相 关单位负责人副职
16分
厅局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省级主管 部门下属负责全省相关业务管理的相 关单位业务骨干
12分
处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市级主管部 门下属负责全市相关业务管理的相关 单位负责人正职以上
16分
处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市级主管部 门下属负责全市相关业务管理的相关 单位负责人副职
12分
处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市级主管部 门下属负责全市相关业务管理的相关 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
8分
其 它 单 位 与 组 织
类型一
科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县区级主管 部门下属负责全县区相关业务管理的 相关单位负责人正职以上
12分
科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县区级主管 部门下属负责全县区相关业务管理的 相关单位副职
8分
科级其他事业单位部门或县区级主管 部门下属负责全县区相关业务管理的 相关单位取得博士学位的或会计师职 称等属性相近中级职称、执业资格5年 以上的业务骨干
6分
类型二
员工人数 300人以上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20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16分
业务骨干 12分
员工人数 101-299人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16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12分
业务骨干 8分
员工人数 100人以下
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 12分
部门负责人副职 8分
取得博士学位的或会计师职 称等属性相近中级职称、执 业资格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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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基础分 条款
项目 分值 说明
自评分 得分 备注
五、学术成果 (最高10分)
课 题 和 报 告 类
完成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 (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最低1分)
5分/项
最高10分
论文只计算2 篇的分数,超 过2篇不算分 。
完成市级政府部门或市级以上专业学会 (协会) 委托的(按排名依次递减0.5分,最低1分)
2分/项
主持或执笔单位内部采用的报告或制度
1分/项,最多 3分
出 版 类
出版独著、合著的专业著作(含译著) (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最低1分)
5分/部
出 版 类
出版主编、参编的专业编著 (按排名依次递减0.5分,最低1分)
2分/部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 2分/篇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其他公开出版刊物发表 ,或被 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相关会议接收并纳入 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1分/篇
六、工作表 现和社会影 响 (最高 20分)
年度考核 (最高6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 上等次
4分
最高20分
近五年(2014-2018年)内年度考核为 优秀
1分/次
继续教育 (最高3分)
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2分
近三年参加过连续5天以上线下会计专 业脱产培训
1分
资格证书 (最高6分)
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 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师、审计师、 统计师、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中级职 称,每个2分,高级职称,每个4分
2分或4分/项
荣誉 称号 (最 高12 分)
个人荣誉称 号或集体荣 誉称号的主 要贡献者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主管部门以上颁 发(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最低1分)
12分/项
地市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 (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最低1分)
6分/项
区县级人民政府或地市级主管部门颁 发(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最低1分)
3分/项
奖励 (最 高15 分)
中央部委、省级人民政 府颁发的奖项(按排名 依次递减1分,最低 1分)
一等奖 15分/项
二等奖 13分/项
三等奖 10分/项
国家级专业学会、省级 主管部门、地市级人民 政府颁发的奖项(按排 名依次递减1分,最低1 分)
一等奖 10分/项
二等奖 8分/项
三等奖 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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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基础分 条款
项目 分值 说明
自评分 得分 备注
六、工作表 现和社会影 响 (最高 20分)
奖励 (最 高15 分)
省级专业学会、地市级 主管部门、区县级人民 政府颁发的奖项(按排 名依次递减1分,最低1 分)
一等奖 5分/项
最高20分
二等奖 3分/项
三等奖 2分/项
社会 影响 (最 高 5分)
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专家库成员 2分/项
地市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理事、监事 1分/个
地市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
2分/个
在政府部门对会计相关制度法规意见征求中反馈意见 并采纳的
1分/次
高端 人才 (最 高10 分)
入选国家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10分
入选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5分
作为财务人员入选国家级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程 5分
艰苦 地区 (最 高 2分)
参加援疆、援藏 2分
连续一年以上的专项扶贫工作 2分
客观基础分得分(总分100分)
注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注2:企业分类标准中涉及到年度数据的以 2018年度的为准。
注3: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号)的标准划分。
注4: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以深圳市注协公布的 2018年度收入排名为准。
注5:本表中省级包含副省级(深圳市视为省级,深圳市各区视为地市级),深圳市各专业学会、协会视为省级专业学会、协会。
注6:其他单位与组织,申报人单位不属于类型一的,则选择类型二。
注7: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注8:评分表由本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