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 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改革 落到实处,需将集体资产予以清产核资 和折股量化,借助会计手段清晰呈现集 体“家底” 。在这项改革中,农村会计工 作不仅可全面清理盘点农村集体资产资 源,还可借助财会管理制度和会计信息 化平台实现集体资产有效监管。
面临的新情况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下属企业编制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难度大。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需要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集体经济组织全 资拥有的下属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进行清 产核资,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目前,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 会计制度》,而其下属企业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农民合作 社则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 度》。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全资企 业与农民合作社所遵循的会计规范差异 较大,造成财务数据资料汇总统计时存 在一定难度,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出现 较多技术困难。 村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分账 核算管理仍需持续推进。随着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村委会和股份经 济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和业务内容已逐渐 分离,应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予以 会计核算,但目前村委会和股份经济合 作社分账会计核算仍不明确,有待推进。 此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难 以满足当前农村会计核算需要。农村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中,村集体经营性 资产需全部纳入股份经济合作社。
纾解难题的对策建议
健全农村财务指导文件,规范基层 财务核算。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 度已不适应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 算的需要,这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改革 的深入推进。在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 会计制度》修订之前,应结合产权制度改 革的现实需要,据实合理确定阶段性的 会计核算原则与方式,以真实、客观反映 集体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情况。现阶 段,为进一步夯实乡镇财务核算基础, 规 范会计处理程序,围绕村集体经济组织 对某些业务事项的财务规范把握不准确 情况,建议以 “单行意见”形式,确定规范 的账务核算方式,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会计工作予以指导,确保村集体清产核 资数据真实、可靠。 完善农村会计制度体系,契合改革 现实需要。契合当前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和农村发展需要,探索修订完善现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规范。诸如,取消 “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会计科目,增设 “应交税费“”建设用地“”递延资产“”公 共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支出”等会计科 目,拆分“公积公益金”科目为“资本公 积” 和 “盈余公积”两个科目。此外,补充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下新业务、新业 态的会计核算内容,填补村集体成员股 权设置的账务处理规范。 统筹农村财政分担机制,推行村社 分账管理。为厘清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 委员会职能关系,应逐步推进村级集体 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会计核算分账管 理。目前,上海、南京等地已开始陆续推 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会计 核算(简称 “村社会计核算” )分账管理改 革试点。各地在具体实施中,可采用 “先 试点、后推广”的形式,从事务分离、人员 分开、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等 方面入手,逐步建立产权清晰、管理科学 的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完善体 系健全、科学有效的村级财务核算和监 督机制。同时,应重点关注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会计 制度建设问题。 完善专属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利于 改革的环境。为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 发展,建议各级政府持续营造有利于推 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环境, 完善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属税 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的具体操作细则。 目前,部分省市率先在以下方面进 行了一些尝试:成都市对村民从集体经 济组织获得的股份分红暂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成都市温江区对承担农村社会 公共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经向税务部 门申请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作者单位: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 学院) (本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李彩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