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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
于 2021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 号)以及《关于 2021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
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53 号)要求,2021 年度全国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21 年 5 月举行。现将镇江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市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
校)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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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
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
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
责相关工作满 2 年。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
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
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在
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市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
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市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我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
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我市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
试。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 号、36 号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
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初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 10 元。
2.考试费,每科 60 元。
(二)高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 10 元。
2.考试费,100 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
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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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办公室制定的 2021 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报考
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订购相关
考试教材。
五、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至 19 日,5 月 22
日至 23 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及科目
5 月 15 日至 19 日
5 月 22 日至 23 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 105 分钟,《经济法基
础》科目考试时长为 75 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
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5 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 8:30—12:00。
六、报名流程和时间 六、报名流程和时间 六、报名流程和时间 六、报名流程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我市 2021 年会计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缴
费时间从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5 日,其中,初级截至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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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提交审核资料截至 24 日,缴费截至 25 日,逾期不再受理。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
(http://kjexam.jsczt.cn),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初级、
高级)、报名地区 (镇江市)、报名点进行报名,并根据要
求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阅读操作手册和我市报名文件;
2.进行实名认证;
3.信息填报并上传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
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
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 格式,大于 10KB,像
素大于等于 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
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
P 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2020 年申请延期的初级资格报考人员,直接进入准考证打
印环节。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信息采集。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http://kj.jsc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
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
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
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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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先阅读操作手册和我市报名
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
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镇江市)进行报名,报名系统
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
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
(3)根据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要求同初级)。
(4)打印“2021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
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3.上传审核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 2021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
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 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
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
号文执行;
(3)符合报考年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其中 2020
年度需在本地参加);
(4)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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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从 2020 年 12 月 7 日开始,
截至 12 月 24 日 24 时不再受理,审核工作截至 12 月 25 日 18
时结束。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工作人员在 3 天内
完成审核。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
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
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四)网上缴费 (四)网上缴费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5 日 24 时。初级资
格报考人员上传完照片就可以直接缴费;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需
通过资格审核后才可以缴费。
考生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
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
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上一年度已经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跨省考生除
外),登录报名系统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
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
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票据。
(五)准考证打印 (五)准考证打印 (五)准考证打印 (五)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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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5 月 5 日至 14 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
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
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六)关于信息更正 (六)关于信息更正 (六)关于信息更正 (六)关于信息更正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
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1.高级资格缴费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镇江
市财政局申请更正处理。
2.所有报考人员缴费后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如发
现信息错误,可向镇江市财政局申请更正。如果是选择报考地
区错误,不予更正,只能注销重新报名(报名期限内),且报
名费用不予退还。
3.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所有报考人员如发现信息错误,
请予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16 日,向镇江市财政局申请更正。镇
江市财政局受理后集中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
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2021 年 4 月 16 日以后不再
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前公布,高级资格
考试成绩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
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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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镇江市财
政局提出复核申请。镇江市财政局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
的明细分值。
八、证书发放
(一)初级资格 (一)初级资格 (一)初级资格 (一)初级资格
凡参加我市 2021 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
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考前资格
审查;考试合格后,根据镇江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
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
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
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
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
(取得证书时间截至 2021 年 7 月);
3.我市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我市在校学生学籍证
明或学生证;我市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高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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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
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
考试合格成绩单,3 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