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成都市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业绩条件材料及答辩

 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申报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和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及相近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及相近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及相近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工作满10年。

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后,可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

1992年以前通过评审取得经济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时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以上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五)能力、业绩条件

1.熟练掌握和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基本方法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知识,对本专业理论有较为系统性的研究。公开发表或出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水平论文、著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本单位、本地区人力资源行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课题研究、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益服务等专业工作,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4.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1部以上,在合著中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均已正式出版。

(3)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政协提案、建议方案等被市(厅)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采用1篇以上。

5.任现职以来,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点人力资源管理情况与发展问题的调研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方案,对加强和改善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2)负责在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领域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高新技术(管理技术)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3)主持制定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政策、法规或重点发展规划和项目,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4)直接主持、承担或指导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内三项以上大型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活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5)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市(州)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主持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8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7)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为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促进本单位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报人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10:00-9月7日下午17:00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6001/zjkqt/),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网上提交学历证书和中级职称证书的清晰彩色照片(证书全部内页),提交证书为复印件或模糊照片的无效。按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经网上提交后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内附本人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表中各栏目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须写上“无”。所有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由申报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信息需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内容一致,申报内容须具体、真实、有效,须有佐证材料。

2020年,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因报错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二)推荐。经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

(三)审核。各主管部门(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审核,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网上初审和现场审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内进行标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1日下午17:00(缴费基本流程见附件)。

(五)评审。各主管部门(单位)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汇总提交到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专技处),审核通过后请按照申报名册顺序报送申报材料。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不包括委托评审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经复核、批准后发证。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交到主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需下载的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下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各一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后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三)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四)申报人取得的中级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一份(非成都市发放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任职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各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提出推荐意见的两名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各一份。

(五)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将准确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号填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2002届毕业的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六)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各涉及的单位盖章证明)。

(七)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请提供本人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且与所申报评审专业相同或相近)。

(八)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在内的各类证书,供评委会综合参考。

五、答辩要求

(一)2020年,申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前需查验中级职称证书原件(预计11月底左右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及时关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通知)。

(二)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答辩前需查验防疫健康码,请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答辩人(防疫健康码非绿码),需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参加答辩当天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