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参考方向
1. 《会计法》修订研究
2. 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研究
3. 注册会计师行业治理与监管问题研究
4. 新发展格局下会计助力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5. 新时期企业会计和政府会计的改革与发展研究
6. 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与后果研究
7. 资产报告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财资融合研究
8. 全面绩效管理导向下行政事业单位成本管理与核算研究
9. 对俄经贸背景下黑龙江省企业“走出去”财务风险防范研究
10. 企事业单位智能报账平台的案例研究
11. 企事业单位财务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2. 常态化疫情下对企业财务、会计决策的影响研究
13. 新经济下会计与财务数字化转型及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14. 工业4.0背景下管理会计创新与发展研究
15. 数据技术与智慧财务管理创新研究
16. 数字经济发展对企业会计系统重构、财务价值创造的影响研究
17. 数字经济发展下的会计创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
18. 商业模式变革对企业会计、财务的影响研究
19. 税务会计创新与发展研究
20. 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黑龙江省会计学会关于申报
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会计学会、各分会、团体和会计人员,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实务工作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财会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近期拟开展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申报课题须围绕解决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会计改革发展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结合各自领域,申报本年度的研究课题,可参考《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参考方向》(附件1),但不局限于课题参考方向,选定课题后自主拟定题目。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表》),并请务必于5月30日前将课题申请表报至省会计学会。经专家会议评审后,列为本年度会计立项研究课题。
课题选题要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课题研究要体现学术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研究内容与业务范围相结合,创新与特色相结合,切实开展应用对策研究。
本年度会计立项课题结题时间限定为2021年11月20日,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将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主持人、副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课题申报人为课题主持人,主持人仅限组织申报1项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申报。
(二)主持人需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
(三)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委托撰写课题;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一经查实后,省会计学会将撤销课题立项,即向其工作单位如实反馈情况,并在3年内不受理课题主持人及组成员的课题申报。
(四)各课题组填写一份《课题申请表》由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版至省会计学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会计学会电子邮箱。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451-53678680
电子邮箱:LJKJXH@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418室
邮政编码:150001
附件:1.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参考方向
2.黑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申请表
黑龙江省会计学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