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 印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 通知,从明晰职能分工、解决突出问题、狠 抓重点工作、树牢节约意识4个方面提出 具体要求和措施,力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 资产管理见成效。
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承担起固定资 产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管理人和 使用人,加强内控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各 主管部门须履行好本部门固定资产配置、 使用、处置、收益等事项监督管理职责,组 织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 财政部门应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 强对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产 使用等涉及固定资产管理事项的指导和 监督,调动部门和单位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管理合力。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 题,如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 计入固定资产以及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账卡不符等,涉及单位要自查自纠、立查 立改,并注重源头治理,及时堵塞管理漏 洞,推动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加强房屋、车辆等重点资产的配置、使 用、处置管理。特别是针对房屋账实不符 的问题,提出对2020年底前因城市规划、旧 城改造、机构改革等原因,经政府批准已拆 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单位可根据相关证 明材料调减固定资产,如涉及补偿的单位 应在取得补偿后再作账务处理,并实行“账 销案存”管理。这些具体措施为单位解决 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更加积极的条件。
通知强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的优良作风,真正落实中央过紧日子工作 要求。优化固定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严控 新增资产配置,对达到使用年限尚能继续 使用的,不得进行报废处置;推进公物仓 管理,鼓励各类固定资产跨部门、跨地区、 跨级次的调剂和共享共用,提升固定资产 配置、使用、处置各环节管理绩效,保障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