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采取三 步骤盘活行政事业性存量资产。
确立“统一政策 、统一方法 、统一步 骤、统一要求”的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前 期筹备、部署培训、单位自查、核实检查、 整改提高”的基本方法,重点对包头市本 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 、房屋的出租(出 借)、闲置情况进行清查,根据权属登记、 用地性质、建筑结构等情况,分门别类予 以统计汇总。摸清底数,为盘活存量资产 提供数据保障。
制订《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 类处置的方案》《包头市本级行政事业 单位资产处置化解政府债务实施方案》 等制度性文件,明确将市本级行政事业 单位存量闲置资产交 由市机关事务管 理局集中处置,包头市财政局行使监管 职能,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收 益率。
在底数清晰、制度明确的基础上,包 头市财政局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沟通 配合,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包头市办公用 房资产的有效利用。一是及时腾退超标 的办公用房;二是合理调剂分配办公用 房,解决部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在 外租赁房屋的办公问题;三是将闲置资 产评估作价用于化债;四是收回闲置房 屋统一管理出租,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 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