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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举办“会计大讲堂”第一期讲座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广西会计学会各单位、个人会员:

为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全面依法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举办“会计大讲堂”第一期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

邀请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吴祥云作我国会计前沿政策法规和准则专题讲座。

二、讲座时间

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三、讲座地点

本期讲座采取视频方式,主会场设在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附楼四楼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区)财政局。

四、参加人员

(一)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部分干部。

(二)部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部分“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广西会计学会区直单位会员、个人会员请到主会场参加讲座。

(三)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部分“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广西会计学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

五、报名方式

(一)请报名参加“会计大讲堂”第一期讲座主会场的单位和人员,于2021年5月26日(周三)下午18:00前填写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通过邮箱将电子版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报名回执表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kjc@czt.gxzf.gov.cn。

(二)请各市、县(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各有关单位会计人员、部分“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广西会计学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报名并在本地财政部门参加视频讲座。

六、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财政厅(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将于5月28日上午9:00开始与各市县对接联调视频,并请各市县于5月30日上午7:30前开机与厅内视频系统互连,以确保讲座的正常举行。请各市县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协调办理有关对接事宜。

(二)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参加此次“会计大讲堂”的会计人员按时签到考勤,将获得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0个学分。

(三)请各级各部门按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参加人员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提前15分钟进场就座。请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提前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此次“会计大讲堂”主会场地点在广西财政大厦,靠近南宁市桃源双拥路口,附近有较多公共汽车线路和租赁公共自行车站点,由于财政大厦地面停放车位有限,建议参加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达辅导地点。

联系人:钟英俊、潘玲丽

联系电话:0771—2863023、2863021

电子邮箱:kjc@czt.gxzf.gov.cn

附件:参加“会计大讲堂”报名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