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会计学会(财政局会计科)、市直各部门、有关院校、各有关企业集团:
现将河北省会计学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的通知》(冀会[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人员结合财会工作实际积极选择科研课题,认真填写《2021年度河北省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填写好的课题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报唐山市会计学会(唐山市财政局会计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北省会计学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的通知》
河北省会计学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