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有关202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要求,经省级评审,以下单位拟列入项目建设范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向省财政厅反映。(联系人:王东;电话:0571—87056575。)
附件:202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202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名单
桐庐县、建德市、杭州市临安区、温州市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嵊州市、新昌县、金华市金东区、兰溪市、义乌市、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岱山县、嵊泗县、台州市黄岩区、温岭市、仙居县、云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