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气候条件和不同的河流特点,决定了水利在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水利工程是水旱灾害防御中的关键。
近年来,特别是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安徽省财政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多管齐下,规范管理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其效益,确保水利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
规范水利公共基础设施核算
截至2020年底,已入账水利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账面价值约154.6亿元,安徽省水利厅直接管理的水利公共基础设施总计106亿元。
安徽省各级财政、水利部门十分重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其中,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是加强管理的重要基础。
财政部门承担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的综合监管职责,主要负责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的出租和处置审批,督促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及时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纳入单位会计核算,牵头布置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报表编报。
水利部门则承担组织管理职责,主要负责对下属单位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资产出租、处置等事项,指导并督促做好相关资产会计核算,审核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报表数据等。
强化水利国有资产监督
近年来,安徽省抓严抓实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监督这一法定职责和主责主业,逐级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第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入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内控制度等。安徽省水利厅扎实做好具体监管工作,各单位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落实本单位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资产出租、处置等事项按规定报批。
第二,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把好资产入口关。在年度部门预算审核环节,省财政厅对省水利厅及其所属单位资产配置预算进行严格审核,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做到非必要不新增、能调剂不新增、超标准不新增,厉行节约。严把资产出口关,严格履行程序,杜绝“先处置、后报批”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水利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市场化运行和阳光操作,通过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租、拍卖,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减少资产管理的“寻租空间”。
第三,扎实开展资产清查。以实地盘点为基础,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全面核实资产存量、保管和使用状况,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补充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粘贴固定资产条形码,做到账实相符。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如实反映,按相关规定及时规范入账、核销。“资产清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为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等会计准则的规范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单位设置专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资产管理工作。通过财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水利部门的行业资产管理培训以及单位日常资产管理培训等,及时解决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公共基础设施日常会计核算、资产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实操疑问,帮助相关人员提升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