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对全省公路资产开展专项清查,摸清家底,推动登记入账。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对公路资产进行全面专项清查。
专项清查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实际交付使用的全部公路资产,包括按公路技术等级划分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外公路;按公路行政等级划分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专用公路和村道。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要求,管护单位要在全面核查基础上,对完成清查但尚未入账的公路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存量公路资产数据将作为运维预算安排、新建项目决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