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广州、深圳市所辖单位人员的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分别由广州、深圳市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上述地区所辖单位人员的申报评审。
(三)中直、部属和外省驻粤单位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所属评委会申报评审。如确需委托评审的,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原则,在广州、深圳市的中直、部属和外省驻粤单位人员可委托广州、深圳市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评审;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管理挂钩。
奥财网校,高级会计师考试论文评审辅导专业网站
因为专业,所以信赖,因为专业,所以靠谱。
高级会计师论文辅导 高级会计师评审辅导 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课程点击进入
17年以上深耕高会论文、评审和考试服务,深刻把握各省市评审要求和特点,服务专业水平高,质量提升明显。
强大师资力量,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保障,考试评审过关无忧。
扫描微信获取最新高会资讯,最新最快考评信息一网打尽。
联系方式:
奥财网校www.kjlww.com
网校联系 QQ:898180377, 389961449
奥财网校邮箱:kjlww@vip.163.com
扫描为微信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