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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体系下ERP财会系统如何调整

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会计业务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ERP系统已无法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

会计科目调整。在ERP软件的调整中,首先,软件一般提供了新的会计科目模板。成熟的ERP软件设置会计科目都比较灵活,一般的科目调整可以通过新增、删除、修改、停用等实现,当然也需要修改各种会计科目核算项目分类、财务分析类别调整等相关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科目作出调整。特别需要企业注意的是那些科目名称未变而内涵发生变动的科目。例如“应收票据”,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这一内容,在“坏账准备”科目中明确应收票据也要计提坏账准备。在ERP系统中这样的科目修改牵扯到计提应收账款系统的处理模式,涉及到系统内部多项设置,大多数系统通过升级系统实现。

报表调整。新会计准则对现行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创造了较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其中,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新增加报表,其他报表格式均有变化,特别是利润表,将原来的五大部分改为四大部分,取消了主营业务利润,直接用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计算出营业利润。

软件在新科目基础上,调整了现有的预置报表格式和账簿。例如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增加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现金流量表补充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等。ERP软件总账系统及报表管理系统根据新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格式的要求,更新了预设的现金流量项目及现金流量表格式,满足了企业对新现金流量项目和报表格式的需求。

同时,企业自身也需要在系统中重新定义一些报表,对于ERP系统常用的核算项目,也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对于报表、账簿、核算项目等的运算模式均需要做适应性的调整。例如对于新会计准则中合并的科目,如职工薪酬、周转材料等,既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设下级科目,也可以通过分别设置核算项目来了解明细情况,以更好地满足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合并报表的调整。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发生变革,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理论也在发生变革。这进一步规范了合并报表范围的确认,强调控制权,只要对子公司有实质性控制,均需纳入合并的范围,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持续经营也应纳入合并范围。ERP系统中对这个变动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对合并报表的调整上,例如对合并报表项目、现金流量项目的调整。新会计准则中要求披露新增的合并组织以及对利润、关联交易等方面的信息,对此,ERP系统中目前没有很好的实现方式。由于ERP系统更为注重流程,即业务的关联性,故此类披露信息的增加,一般通过系统提供的报表和商业智能分析等方式简单实现,但相当一部分工作需要从业人员的调整。

业务到财务单据流转调整。ERP体现的主要思路即业务与财务的协同。新准则科目的变化要求相应的业务单据向会计凭证转化,这会产生大量改动。这一工作一般是ERP系统提供一定模板供企业参考,企业依照自身实际情况修改模板,从而实现程序化的业务与财务对接。新会计准则使得现有业务到财务的单据体系发生较大的改动,在ERP系统中需要对先前提供的单据模板做大量的修改,同时需要企业在新科目运用升级过程中做出符合企业自身状况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