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李姝/文
新政府会计制度吸取了国际和企业准则 的先进经验,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 制双基础平行记账,将基建会计全面纳入“大 账”核算,真正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彻底 解决项目游离账外隐患,使会计主体资产负债 表完整性问题得到解决。
本文提取基建业务核算要点,对单位执行 新政府会计制度遇到的障碍和疑难进行分析, 为加强基建项目财政管理提出建议。
基建项目核算要点
一是建账核算,防止会计主体混淆。新政 府会计制度强调主体明确,禁止账外核算。基 建资金管理模式的选择首先要考虑会计主体 划分问题。新政府会计制度核算要求横向到 边、纵向到底,一套财务报表应核算会计主体所 有业务,披露所有财务信息。尽可能实行基建 主体和核算主体不分家,加强资金安全监管。
二是加强内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在政府会计改革之前,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 账另行核算,按月并入“大账”。旧模式客观上 将基建项目的人财物与单位自身的经费账目 分开,从内在逻辑上符合内部控制的不相容原 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 险。而新政府会计制度采用一本账核算经费和 基建专项资金,给财政国有资产监管、财务审 计、工程决算等工作带来了挑战。例如,《政府 会计准则第 8 号—— 负债》对借款利息资本化 费用化的判断尚未进行具体明确,单位会计如 不细心,则可能多计费用少计资产,导致决算 移交资产流失。
三是健全制度,杜绝财务舞弊风险 。 随 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进一步严格落实,预 算刚性日益增强。在政府会计改革后,制度 和准则与企业趋同,执行制度准则涉及大量 会计估计、会计判断,客观上为一些基建会 计主体财务舞弊带来了空间 。 由于基建项 目的特殊性,基建项目成本管控相关规定仍 允许一定的接待开支计入待摊投资——项目 管理费,给单位财务舞弊带来一定空间。 随 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铺开执行,对应的 内部控制制度需提档升级,以防范新的风险 点 ,必 要 的 财 会 监 督 可 及 时 跟 进 ,纠 偏 引 路 。财政审计部门可研究由于新政府会计 制度执行所带来的类似问题和挑战,根据发 现的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堵塞漏洞,完善 内控,健全制度。
加强基建项目管理
首先,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 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管,在基建项目会计核 算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 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来完善监督机制。 内控 部门与监督部门应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采 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 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财务行为实施全过 程监督管理。财务人员应及时提醒相关部门 按照流程完成基建项目报建手续,完善资金申 报资料,手续齐备再进行支付、核算。加强合 同的日常规范管理,做到每一笔会计核算合法 合规,有据可循。
其次,完善财务核算监督机制 。财政部 门应做好对基本建设的管理。一方面针对基 本建设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抓好审 计监督;另一方面,加强与国土、审计、发改、 建设、银行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及信息互 通,形成对基本建设管理的合力。在基本建 设过程 中,可 以 考 虑 聘 请 第 三 方 中 介机 构 完 成 工 程 造 价、项 目 评 估、竣 工 决 算 等 工 作,财政部门可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资格、 执业水平、执业诚信的监管,既要发挥中介 机 构 专 业 性 方 面 的 优 势 ,又 要 使 基 本 建 设 全 程 不 脱 离 财 政 监 管 ,有 效 发 挥 财 政 部 门 财政资金管理职能。
再其次,严格工程财务决算审核 。竣工 决算是建设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行 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核定各类新增资产价值 以及办理交付使用的依据。财务部门通过严 格竣工决算审核,能够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 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同时可以通过竣工决 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财政专项资 金使用绩效,检验新政府会计制度核算的成 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政风险,是财政部 门对基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重要屏障和主 要抓手。
最后,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财务人 员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的 质量 。 有基建项目的单位相对其他单位而 言,基础会计核算的要求更高。这不仅要求 财务人员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求财务人 员具有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 综合能力等。 除《政府会计制度》以外,会计 人员还应加强对政府基建项目会计的学习, 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展开:一是及时学习与掌 握国家关于基础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 组织会计人员对核算项目做整体了解,做到 全面认识,进而准确核算;三是合理运用奖惩 制度,有效提升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学 习积极性;四是定期进行交流学习,取长补 短,共同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