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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为高级会计师业绩成果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学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财政学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积极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 进一步加强我省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我 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科 研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原则及研究方向
(一) 课题研究方向以解决会计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目的, 充分结合我国及我省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重点围 绕如何助推会计工作运用新技术、融入新时代、实现新突破、 解决会计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
(二) 课题研究要求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深入开展实地调 查研究,形成既有理论深度又有数据分析和实例支撑的研究报 告,提高研究成果的理论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研究选题主 要方向可参考以下几方面:
1. “十四五”时期会计准则体系在江西省高质量执行研究;
2. “十四五”时期会计服务业助力江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
3. “十四五”时期江西省会计信息化工作转型发展与数智 化升级研究;
4. “十四五”时期江西省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5. 管理会计在企业决策中的应用与职能拓展研究;
6. 数据要素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
7. “双碳”时代背景下的环境会计与可持续报告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 课题申报人可围绕上述研究方向,立足会计工作实 际和自身研究特长,自行确定研究选题,成立课题组进行申报。 研究方向中课题属于建议性和引导性题目,具体题目需要申请 人自行拟定。
(二) 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或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 人员共同参加,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及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 优势。 '
(三) 每个课题组原则上不超过8人,课题负责人不得超 过2人(由高校和企业联合成立的课题组,可设立两名课题负 责人,高校1名、企业1名)。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 应具备与申报课题相关知识,且负责人只限组织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四) 课题申请书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研究内容详实, 具体任务和考核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五) 课题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因特殊原 因需要延期结题的课题组,需以书面形式申请。若课题到期(含 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次课 题申报资格。
三、研究安排
(一) 课题申报。本次会计课题研究的申报实行申报人负 责制,申报人须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2022年度江西省会计 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报送至江西省财政学会会计专 业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二) 课题立项。本次课题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课 题的研究内容、实施方案、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 评价,择优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立项结果将于2022年5月公布。 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自筹。
(三) 后续管理。所有立项课题将由江西省财政学会会计 专业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后续跟踪管理。立项 课题确认下达后,课题组应当合理安排研究工作进度,认真开 展立项课题研究,定期提交课题研究进展报告和后续安排计 划。
(四) 课题验收。课题组原则上应于立项批复的课题截至 日期前完成课题研究,并将结题成果报送至江西省财政学会会 计专业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视为放弃。课题结 题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体现课题研究应用价值的其他成果
(如发表的论文)。最终,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课题结题成 果进行综合评审并验收。
(五)奖励推广。江西省财政学会会计专业委员会(江西 省财政厅会计处)将组织评审专家在通过验收的课题中遴选出 部分优秀课题,分别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 奖项,各级别奖项数量将视具体参与情况和课题质量确定。对 获得奖项的课题将予以表彰,获奖的课题成果将在省财政厅公 众号上进行展示,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会计学会及其他各层次论 文评选交流活动,积极促进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我省会计行 业发展和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持。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发〈江西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财 会〔 2021〕27号)规定,本次获奖课题成果可用于高级会计师 职称评定。课题负责人主持的课题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可将其 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理论成果;课题负 责人主持的课题获得一等奖的,可将其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正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理论成果。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并 获奖的,可将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基层类高级会计师职称评 审的理论成果。 
联系人:邱彤彤电话:0791-87287929
电子由卩箱:jxkjzw6163. com
邮寄地址: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江西省财政厅 会计处。
附件:江西省会计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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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财政部会计司。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