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会〔2022〕2号
各设区市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各专业会计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会计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全省会计行业发展及会计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经省财政厅同意,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联合组织202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结合“财会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围绕目前财会工作重点,立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要求,以应用研究为重点,提出具有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思路、观点、经验、做法,力争形成一批有实际推广价值的会计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财政和会计中心工作。主要选题方向如下:
1.会计审计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研究★;
2.重构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新格局路径与方法研究★;
3.企业财务报表单一来源机制研究★;
4.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的会计创新研究★;
5.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技术数字化改革研究★;
6.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研究★;
7.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务研究★;
8.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研究★;
9.企业会计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10.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研究;
11.会计数字化改革研究;
12.会计文化发展研究;
13.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研究;
14.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5.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集中投保与补贴机制研究;
16.高质量会计信息供给助力高质量发展研究;
1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实务研究;
其中标★的课题为重点课题,在同等条件下被评为获奖课题的,奖励经费予以倾斜。申报的课题不局限于上述17个选题,申报人也可按照研究方向自行选题。
二、课题组织
课题的申报立项、跟踪管理、成果评审和结集出版等工作,由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有关高校等单位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三、课题申报
202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申报会计科研课题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式3份。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组织能力;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应注意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参加;鼓励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参与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与实务支持优势,以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提升社会影响力;课题主持人申请课题,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联合申请的课题须经双方单位批准。
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主持人,且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只能参与1个课题的申报。
四、立项评审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包括对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研究内容、研究工作方案等情况进行审核。同一研究方向多个申报课题,择优选取一般不超过3个课题予以批准立项。
立项课题的研究要求在2022年9月底之前完成并上报本会。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曹绚丽
电 话:0571-8505602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zjskjxh2019@126.com
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黄力
电 话:0571-88824598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770484394@qq.com
附件:浙江省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2022年度)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