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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运行情况说明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支撑手段,中央部门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进展同步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为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制定了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遵循财政部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全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纵向贯通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横向连接各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实现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网络化、标准化、电子化运行和上下级财政信息系统的一体化管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必经阶段,业务覆盖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复杂。各部门需积极配合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已实现下图功能。

全区统一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线上业务办理,目前系统已实现了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单位会计核算等业务的全流程办理,系统正处于不断完善改进阶段,根据各单位提出的符合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的共性需求以及软件问题,我们将不定期进行系统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