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简称“《分层管理办法》”,股转系统公告[2022]53号)。挂牌公司的分层管理包括公司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调整至基础层。《分层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2022年3月4日起施行,2019年12月27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调整业务指南》(简称“《分层调整业务指南》”,股转系统公告[2022]54号)。基础层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调整至基础层的业务流程适用该指南的规定;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按照股票挂牌业务相关规定办理。《分层调整业务指南》自发布之日2022年3月4日起施行,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调整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根据《分层管理办法》和《分层调整业务指南》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同时发布了《关于2022年创新层进层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2]8号),明确了创新层进层相关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其中提及,拟仅根据《分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应当在提交进层材料前,按照附件1《拟仅根据研发标准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公告必备内容》的要求,披露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