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做好我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相关规定,现就公开增选高级会计师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3.在我市从事会计实务或科研教学工作在职在岗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保证有充足时间并以独立身份参加1.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2.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会计师或其他相关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申请入库人员请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进行注册,通过“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申请”模块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有关材料,并经单位审核后提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广州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联系电话:38923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