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成本管理现状
成本管控体系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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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协同的成本核算工作机制,未建立以财务部门牵头的,多个部门参与的组织协同机制,无法调动除财务部门以外其他业务部门的积极性,也无法落实相应成本管理责任,不利于全面统筹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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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充分结合新会计制度内容,按照双基础更新、优化现有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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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根据新制度要求对核算目标进行调整,核算目标不能够完全符合高校决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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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全实现双基础核算,还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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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根据新制度内容明确成本报告要素,不利于后续会计分析和报表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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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根据新制度内容对核算范围进行拓宽,不利于成本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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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成本数据分析和运用工作,成本核算工作流于形式,未充分发挥成本核算的功效,影响预算绩效的落实。
成本管理支撑体系不完备
《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执行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已基本顺利施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夯实绩效管理基础,2019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为事业单位进行成本费用的确认、归集及分配提供指导。结合高校管理实际,财政部于2022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征求<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2〕15号),该《具体指引》的颁布将为高校成本核算提供详细依据,有效规范高校成本核算工作,提升高校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近年来高校也面临着结构性改革和转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要求高校由原来的追求外部数量与空间上的“外延式扩张”转型升级为更加注重内部机构优化、产品质量提升及综合实力增强的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各大高校也因此争创“双一流”。
成本管理是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在“十四五”期间,高校将重视并不断更新完善成本管控机制,构建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全过程成本管理闭环,即预算管理(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绩效、成本监督。通过预算制定程序确定成本计划。高校在制定年度校内预算时,根据学校成本历史数据,以及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对成本变化的影响,科学地估算年度成本目标,编制年度成本计划。通过预算编制的两上两下程序,确保成本计划的可操作性。按照《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要求,结合高校的行业特征,从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范围、成本归集与分配、成本报告四个关键环节构建高校成本核算体系。通过对成本的确认、计量、记录、分配、计算等一系列活动,确定成本控制效果,其目的是为成本管理的各个环节提供准确的信息。借助信息系统加强成本控制。将成本目标纳入到学校信息系统中,促进成本控制主体(学校各职能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一系列预防和调节措施,以保证成本管理目标实现。加强成本分析与信息反馈。对学校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的目标成本实际完成情况、成本计划和成本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查找成本计划执行出现偏差的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将成本执行分析结果反馈到预算,用于预算调整和预算编制,有利于事前规划,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培养预算责任部门/项目负责人的成本绩效观念。可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时,将成本绩效目标纳入其中。通过学校的财务核算系统与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对接,将成本核算数据传递到预算绩效模块中,自动形成成本绩效评价结果,构成预算绩效评价的一个重要维度,提升全面预算绩效评价的科学性。探索成本过程监督。在现有成本管控的事后监督基础上,研究针对成本管理过程的事中监督机制,对预算(成本计划)执行进行监督,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执行偏差,进行合理调整,提高成本管控效果,增强资金使用效率。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全球蔓延的疫情对经济发展的限制,国家财政收支承受巨大压力,中央政府提出“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政府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此外,随着“放管服”改革的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后提高了业务效率,但同时“放管服”涉及的业务范围、分工界面、业务管理要求等发生变化,高校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发生变化,保障业务效率也需要防控风险。外部环境和国家政策变化,以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内生需要,对高校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内部控制是完善高校管理机制的重要手段,对高校成本管理转型工作起到重要支撑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内控建设,通过内部控制明确成本管理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高效的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将制衡机制、授权审批等控制措施有效嵌入单位日常管理活动之中,发挥内部控制全过程监督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内控建设,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针对“放管服”业务进行风险点梳理,配套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嵌入制度、流程、表单、信息系统等,形成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为“放管服”改革、“双一流”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