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100问”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全新打造的政策资讯栏目系列专题,旨在对政府会计领域的相关制度进行解读,版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第66问:单位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进行核算?
租金收入是指单位经批准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取得并按照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收入。财务会计主要对不同方式下取得的租金收入进行核算,预算会计主要对取得租金收入时发生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进行核算。
一、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单位取得的租金收入通过“租金收入”科目核算,反映单位本期经批准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取得并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租金收入。其账务处理如下:
1.采用预收租金方式。预收租金时,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每期确认租金收入时,按照各期租金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租金收入”科目。
2.采用后付租金方式。每期确认租金收入时,按照各期租金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租金收入”科目;收到租金时,按照实收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采用分期收取租金方式。每期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租金收入”科目。
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在预算会计中,单位的租金收入通过“其他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单位发生的租金预算收入金额较大或业务较多的,可单独设置“6605租金预算收入”科目。其账务处理如下:
1.采用预收租金方式。预收租金时,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每期确认租金收入时,不作账务处理。
2.采用后付租金方式。每期确认租金收入时,不作账务处理;收到租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3.采用分期收取租金方式。每期收取租金时,按照租金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例1:某事业单位2019年1月1日采用预收款方式对外出租房屋1栋,租期为1年,预收全年租金,租金总额为120000元。(1)1月1日收到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预收账款 120000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金结存 ——货币资金120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 ——租金收入 120000
(2)每个月末按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预收账款 10000
贷:租金收入 10000
此时没有现金流入,预算会计不作账务处理。
例2:某事业单位2019年1月1日采用后付租金方式对外出租设备1台,租期为1年,年底收到租金总额60000元。
(1)每个月末确认租金收入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000
贷:租金收入 5000
此时没有现金流入,预算会计不作账务处理。
(2)年底收到租金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应收账款 60000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金结存 ——货币资金60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 ——租金收入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