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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学校将贯彻实施新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为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近日,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新《制度》针对性强、内容丰富,与老《制度》相比,更符合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一是调整了适用范围,不再要求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执行本制度。二是明确党组织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三是强化学校财务队伍建设,新增学校财务主管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以及任职条件等规定。四是加强对学生供餐情况的财务管理,对学校采取自主经营食堂、委托方式经营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为学生供餐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增加教育改革有关内容,增加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规定,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的指导力度。六是根据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调整细化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相关内容。

新《制度》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加强对各级中小学财会人员的培训,及时掌握《制度》实施情况,指导中小学校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制度》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