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本报讯 日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拟以评估准则形式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作出具体指导。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遵循此前《评估报告准则》的要求,格式则主要考虑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审核的要求。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及专用说明材料构成。
与《评估报告准则》相比,该征求意见稿增加了评估明细表和专用说明材料。评估明细表为评估报告准则要求的附件内容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的细化。专用说明材料仅供申请核准备案评估报告使用,主要包括《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资产评估说明》两个部分。《资产评估说明》与现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格式中的“评估说明”功能类似,但删减了与评估报告正文部分重复的内容。
2007年11月,中评协发布了《评估报告准则》。《评估报告准则》普遍适用于各种资产类型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资产评估业务,其制定思路是以规范评估报告内容为主,不涉及评估报告具体形式。根据《评估报告准则》的要求,为体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中评协在财政部相关司局和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的指导下,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研究,制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根据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评协参考国有资产法立法思路,经征求相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部门的意见,将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准则规划为以下3个项目:一是《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范国资委系统、财政部系统管理的经营性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二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